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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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8日 02:57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本次會議無否決和修改提案的情況,亦無新的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于2006年3月17日上午9:30分在公司本部二樓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102,845,595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7.66%,其中非流通股股東及股東代表5人,代表股份102,790,771股;流通股股東6人,代表股份54,824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茹關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監事及部分高管人員出席了會議,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律師劉志華先生列席了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以書面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各提案后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102,845,59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其中: (1)參加表決的非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102,790,771股,占出席會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54,824股,占出席的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審議通過了《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102,845,59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其中: (1)參加表決的非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102,790,771股,占出席會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54,824股,占出席的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3、審議通過了《關于確定2006年集團公司為下屬控股企業貸款擔保額度的提案》; 股東大會同意2006年集團公司為下屬控股企業貸款擔保總額計劃為人民幣65,000萬元。 其中: 會稽山紹興酒有限公司40,000萬元; 浙江中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5,000萬元; 浙江寶馳置業有限公司3,000萬元; 紹興中國輕紡城舒美特紡織有限公司9,600萬元。 余額根據《公司章程》和下屬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授權董事長決定。 其他新辦控股企業的貸款擔保額度董事會另定。 為使擔保審批手續高效運轉,股東大會同意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此擔保額 度內行使職權。 股東大會同時要求公司進一步做好下屬企業資產抵押擔保工作,防范擔保風險。 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102,845,59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其中: (1)參加表決的非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102,790,771股,占出席會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54,824股,占出席的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4、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提案》;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由9人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人。股東大會對九名董事候選人進行了逐人表決,以相同的表決結果選舉茹關筠先生、金良順先生、金建順先生、傅祖康先生、江翠斐女士、滕萬勇先生、沈玉平先生、陳建勇先生、沈建林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其中沈玉平先生、陳建勇先生、沈建林先生為獨立董事。按照獨立董事有關制度,沈玉平先生、陳建勇先生的任期至2008年5月17日(連任六年),其余董事的任期至2009年3月16日。 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102,845,59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其中: (1)參加表決的非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102,790,771股,占出席會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54,824股,占出席的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5、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提案》; 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監事為金雪泉先生。本次股東大會對其余二名監事候選人進行了逐人表決,以相同的表決結果選舉陶海青先生、虞建妙先生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任期至2009年3月16日。 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102,845,59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其中: (1)參加表決的非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102,790,771股,占出席會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表決結果為:同意54,824股,占出席的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律師劉志華現場見證,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關于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六年三月十八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