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挪用客戶股票資金 中期證券被判賠310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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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5日 00:22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金冰 通訊員 郭京霞) 未經中國外貿金融租賃公司、五礦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三亞市先鋒管道燃氣公司等客戶授權,中期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蘇州街證券部、中期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擅自代理客戶進行股東賬戶轉移,挪用客戶股票資金,致使客戶遭受嚴重經濟損失。昨天,記者從北京市一中院獲悉,中期證券及其蘇州街部被一審判決共同賠償上述幾家客戶經濟損失3100余萬元。
2003年2月21日,五礦公司與某證券代理公司約定將5000萬元存入中期證券蘇州街部開立的賬戶,并委托代理公司代辦上述賬號內的證券買賣業務。同日,五礦公司、某證券代理公司與蘇州街部簽訂《授權監管委托書》,蘇州街部承諾不自行將該證券賬戶挪作他用。但在五礦公司劃入5000萬元入戶后,蘇州街部在未經其授權的情況下,將賬戶下的股東卡及其股票以撤銷指定交易或分戶的方式轉出,其中股票價值為200余萬元。 與五礦公司相似的事情同樣發生在外貿租賃公司身上。2003年7月,中國外貿金融租賃公司與中期證券蘇州街部簽訂了《委托監管協議》,約定外貿租賃公司在中期證券蘇州街部開設賬戶,委托蘇州街部對賬戶進行監管。但蘇州街部也是未經外貿租賃公司授權,將其賬戶下的股東卡及其股票轉出,轉出股票價值為600余萬元。 一中院審理后認為,中期證券蘇州街部在未經客戶授權的情況下,將其賬戶下的股東卡及其股票以撤銷指定交易或分戶的方式轉出,該轉移行為的直接后果即為客戶喪失了對該部分股票的控制權,故蘇州街部應根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對因此給外貿租賃公司、五礦公司等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