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制定證券投資者權益保護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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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4日 05:43 中國證券報 | |||||||||
代表提交議案逾千件,兩稅合一、物權法成熱點 本報記者 尚曉陽 北京報道 本次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共收到代表議案1006件,這些議案全部為法律案。其中,吳自祥等35名代表提議,制定證券投資者權益保護法。兩稅合一、物權法等成為代表議案關
到大會提交議案的截止日即3月10日,由30名以上代表聯(lián)名和代表團提出的議案共1006件,比上次會議的991件略有增加。其中,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議案1003件,代表團提出的議案3件。 這些議案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劃分,根據數量多少依次為:行政法類議案333件,占議案總數的33.1%;經濟法類議案202件,占20.1%;社會法類127件,占12.6%;憲法相關法類117件,占11.6%;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類99件,占9.8%;民法商法類74件,占7.4%;刑法類51件,占5.1%。此外,有3件屬于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事項的議案。 在上述議案中,有12件涉及稅法,其中6件涉及“兩稅合一”問題。比如,張書華等33名代表提出,修改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法;鄧永儉等34名代表提出,修改內外資企業(yè)所得稅法,統(tǒng)一我國內外資企業(yè)稅制,保證稅賦公平。 7件議案涉及物權法。其中,葉繼革等32名代表提出,制定物權法;周文玉等31名代表提出,在物權法中增設漁業(yè)權;陳士能等31名代表提出,制定物權法時明確集體所有權。 3件議案涉及企業(yè)破產法。其中,張燕等32名代表提出,制定企業(yè)破產法;榮海等32名代表提出,在企業(yè)破產法中建立債務危機企業(yè)保護(挽救)制度。 議案中有1件涉及證券投資者權益保護法,1件涉及證券法,1件涉及期貨交易法,1件涉及信托業(yè)法,4件涉及國有資產法,1件涉及金融控股公司監(jiān)督法,1件涉及金融穩(wěn)定法,1件涉及金融機構再生法,1件涉及商業(yè)銀行法,1件涉及合同法,4件涉及擔保法,2件涉及民間融資法,1件涉及個人破產法,3件涉及票據法,4件涉及房地產管理法。 這些議案將分別交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審議。其中,由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的有296件,法律委員會審議的283件,內務司法委員會審議的160件,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委員會審議的136件,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審議的78件,農業(yè)與農村委員會審議的50件,外事委員會審議的3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