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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證券非法開展委托理財受證監會處罰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1日 16:56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侯捷寧

  日前,中國證監會對民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民安證券)非法開展委托理財案正式作出處理。

  經查明,民安證券在不具有經營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情況下,自成立后即開始
從事大量委托理財業務,對相關理財戶許諾高額回報。僅2004年9月30日后發生的委托理財業務就涉及金額35081.27萬元。民安證券上述行為嚴重違反《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涉嫌構成犯罪。中國證監會已將公司及有關人員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情況、線索及相關證據移交公安機關,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已對該公司涉嫌犯罪行為進行立案偵查。同時,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和《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對該公司上述違法行為主要責任人員采取了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中,對劉大力、洪流、余漢輝、歐陽鵬實施永久性市場禁入,對龔波、聶建華實施10年市場禁入,對許黎明、別小武實施5年市場禁入。在禁入期內上述人員不得從事任何證券業務和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本案其他責任人員中國證監會將在近期另行做出處理。

  中國

證監會重申,
證券
公司必須誠信、守法,“證券公司不得超出核定的業務范圍經營證券業務和其他業務”,對破壞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證券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辦一起,決不姑息。這是中國證監會一貫的執法原則。

  中國證監會將堅定不移地嚴格執法,采取行政處罰及各項非行政處罰監管措施,嚴厲打擊各種證券違法行為,積極配合司法部門懲處證券違法犯罪行為,以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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