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上市公司 > 股改浪潮系列全面股改之冠豪高新 > 正文
 

冠豪高新公布股改方案 每10股獲2.8股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0日 01:5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冠豪高新公布股改方案每10股獲2.8股

  上海證券報 記者 陶君

  冠豪高新(600433)今天公告初始股改方案,公司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將獲得2.8股股份的對價。

  除法定最低承諾外,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即廣東粵財投資有限公司、湛江經濟
技術開發區新亞實業有限公司、(香港)浩正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粵財實業發展公司、廣州潤華置業有限公司承諾:其所持股份制股改方案實施之日起,在3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在前述36個月期滿后,其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價格不得低于人民幣4.5元/股。如果違反上述承諾而出售所持有的冠豪高新非流通股股份,則以出售股票價值30%的金額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冠豪高新。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