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2006年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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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7日 01:3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2006年第一次會議于2006年3月3日下午在公司1號樓1樓2號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監事5人,實際到會4人,監事謝欣女士未出席會議,也未委托到會監事行使表決權,本次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以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如下事項:
一、《公司200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二、《公司2005年度報告正文及摘要》; 三、《公司200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四、《關于清理大股東資金占用的議案》; 五、《關于公司2006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 六、《關于調整公司監事會部分成員的議案》。 同意謝欣辭去公司監事職務,同意鄧秀球擔任公司監事職務,任期至本屆監事會期滿(鄧秀球先生簡歷詳見附件2)。 監事會意見 (一)公司依法運作情況 監事會認為公司依據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文件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執行了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建立了較完善的內控制度,遵守并履行了正常決策程序。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夠,認真執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 (二)公司財務運作情況 公司監事會認真檢查了公司2005年財務情況,認為財務報告審計機構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客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5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三)公司收購、出售資產情況 公司收購、出售資產的交易履行了必要程序,定價依據合理,沒有損害公司部分股東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資產流失。 (四)公司關聯交易情況 監事會認為,公司日常關聯交易符合有關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規定,按照正常商業條件,根據公平、必要原則基準進行,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對于大股東占用資金的問題,給公司造成了直接的資金風險,公司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妥善處理追收大股東占用資金款;同時,公司應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嚴格控制、審批與關聯方之間的資金往來,切實保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報告期末未發現新增資金占用。 特此公告。 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2:鄧秀球先生簡歷 鄧秀球,男,1962年3月生,大學學歷,經濟師。1984年7月至1984年12月就職于廣東省財政廳外經處,1984年12月起至今就職于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歷任部門副經理、經理,并被廣東省財政廳任命為副科長、主任科員。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