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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蹊蹺的警示函 深發展15億貸款案再生枝節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5日 09:41 21世紀經濟報道

一封蹊蹺的警示函深發展15億貸款案再生枝節

  本報記者柯志雄 北京報道

  3月1日,在前一天短暫的下雪后,整個北京籠罩在一片陽光明媚的祥和之中。

  “我要告他們。”北大青鳥(資訊 行情 論壇)集團總裁許振東說。

  激怒許振東的是一封薄薄一頁的“關于東直門交通樞紐暨東華廣場商務區項目土地使用權涉嫌為贓物的函”(下稱“疑似贓物函”),這張薄紙片或將促使已直接、間接卷入數起訴訟的

北大青鳥發起另一起訴訟。

  具名為“深圳發展銀行北京代表處”的“疑似贓物函”落款時間為2006年2月26日,函件簡要地描述了深發展(資訊 行情 論壇)(000001.SZ)向中財國企投資有限公司和首創網絡有限公司發放15億元貸款以及報案、立案經過。函件稱,“后我行發現該貸款涉嫌合同詐騙,遂于2004年11月22日向深圳市公安局報案……現本案正在偵查中。”

  在此之前的2月2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出民事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裁定解除對該院去年11月17日作出財產保全裁定后查封的、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外大街北側東直門交通樞紐及東華廣場,面積接近9.13萬平方米的土地,北京高院還知會東城區國土資源局,民事裁定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協助執行。

  深發展內部人士稱,深發展在北京的機構有北京分行、數家支行以及北京代表處,但不清楚為何該函件以北京代表處名義發出。

  函件用一句話概括了自己的邏輯推斷:“經查,上述貸款資金大部分流入了北京市東直門項目,由此,東直門項目使用權涉嫌為贓物。”

  函件的目的在末尾,“我行特此提示貴行,如果該土地名義使用權人北京城建(資訊 行情 論壇)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城建東華”),以該土地使用權為該公司或其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青鳥系公司)向貴行申請貸款提供抵押擔保,則請貴行慎重考慮抵押物涉嫌為贓物所帶來的法律風險。”

  相關信息顯示,言簡意賅的是封函件,被發往了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交通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并抄報中國

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抄送中國農業銀行總行營業部。

  這封函件在代理東華廣場應對深發展訴訟的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高悅看來,在法律方面有三處疑問。

  “刑事跟民事能否并舉?”高悅說:“第一個問題是,深發展報案后有沒有民事訴訟請求權?第二個問題是誰能有權力說它是贓物,這話來自深圳市公安局還是來自深發展?下了這種結論后,由此帶來第三個問題——對我們合法權益有所侵害。”

  高悅表示,北大青鳥方有關企業將向法庭申請調查。

  對于上述情況,記者聯系過五位深發展高管,但至發稿前,沒有任何反饋。

  而從北大青鳥集團得到的消息,有關企業目前正在與相關律師商討,就關于訴深發展侵權的法律細節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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