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三董事被罰70萬新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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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3日 00:00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周勇剛 2日北京報道 新加坡地區法庭今天對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3名非執行董事做出罰款決定。 此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前財務部主任林中山被新加坡地區法庭判處2年監禁。新
因在救助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過程中,未能及時向新交所報告有關情況等問題,新加坡地區法庭對莢長斌、顧炎飛和李永吉3名非執行董事,罰款共計70萬新元。 新加坡著名高級律師邱甲立說,從整個事實看,3名非執行董事一直認可遵守法規的重要性,不幸的是為了救助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他們在無意中犯了錯誤,但在當時那種緊急而特殊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 據悉,新加坡當地媒體評論,3位非執行董事為拯救與重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所有這些高度負責的行動和 努力可視作他們對自己處理新加坡危機時缺點的重要補救措施,正是他們的努力,小投資者才看到充滿希望的未來。 據悉,按照重組程序,莢長斌3月3日將在新加坡當地參加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特別股東大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