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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三董事被罰70萬新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3日 00:00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 周勇剛 2日北京報道

  新加坡地區法庭今天對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3名非執行董事做出罰款決定。

  此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前財務部主任林中山被新加坡地區法庭判處2年監禁。新
加坡法官稱,去年被解雇的林中山有預謀地欺騙德意志銀行、發布虛假信息的罪責,由此被判2年監禁并處以15萬新元的罰款。

  因在救助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過程中,未能及時向新交所報告有關情況等問題,新加坡地區法庭對莢長斌、顧炎飛和李永吉3名非執行董事,罰款共計70萬新元。

  新加坡著名高級律師邱甲立說,從整個事實看,3名非執行董事一直認可遵守法規的重要性,不幸的是為了救助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他們在無意中犯了錯誤,但在當時那種緊急而特殊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

  據悉,新加坡當地媒體評論,3位非執行董事為拯救與重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所有這些高度負責的行動和

  努力可視作他們對自己處理新加坡危機時缺點的重要補救措施,正是他們的努力,小投資者才看到充滿希望的未來。

  據悉,按照重組程序,莢長斌3月3日將在新加坡當地參加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特別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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