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證監局要求年內解決轄區遺留券商問題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1日 10:52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周松林 上海報道 上海證監局日前部署了上海轄區2006年度證券公司監管重點工作,要求確保轄區各公司年內基本完成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轄區內證券公司要在年內基本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日前召開的2006年上海轄區證券公司監管工作座談會要求年內要實現以下目標:一是轄區證券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全面樹立,公司治理和內控機制效用明顯發揮;二是轄區證券公司要根據自身狀況和特點明確市場定位,大多數公司的盈利路徑和模式清晰可見,財務狀況明顯改善,創新試點類公司的市場引導和示范作用處于領先地位;三是客戶資金資產安全完整,信息披露透明充分,公司風險可測、可控;四是歷史遺留問題應基本解決,新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根本性遏制,責任追究機制有效落實,市場公信力和監管有效性顯著提高。 會議強調,證券公司要正確處理好自律與監管、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創新發展與規范運作等“三個關系”;重點把握好“三項要求”,一是認清形勢、找準定位,通過業務創新、組織變革、資源整合,盡快形成核心競爭力;二是抓住機遇、創新發展,全面樹立危機意識、品牌意識和整體意識,努力建立上海證券公司的行業精神和整體特色:三是規范運作、防范風險,將規范經營作為基本要求,并在此基礎上大力提高對風險的防范和管理能力。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