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據新華社電
將采取五項措施解決環境違法問題
環保總局、監察部27日公布了2006年第一批聯合督辦的4起掛牌案件,同時通報了2005年第一批掛牌督辦的9起環境案件和第二批14家掛牌督辦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有關情況的查
處結果,并表示將采取五項措施解決環境違法問題。
這4起掛牌督辦案件分別是:貴州、湖南、重慶三省(市)交界地區的錳污染問題;甘肅省榆中縣百美紙業環境污染問題;山西省忻州市所轄區縣出臺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土政策、土規定"問題;黑龍江省海林市雪原酒業公司等企業違法排污問題。
據介紹,2005年第一批掛牌督辦的9起案件涉及企業1159家,關停了199家,有384家企業通過整治達標后恢復生產。其中,有7起案件追究了責任人,一共追究了27名責任人。
第二批城鎮污水處理廠中,寧夏銀川市第三污水處理廠等5家污水處理廠經過整改已滿負荷試運行,安徽省銅陵市新民污水處理廠等4家已達到50%以上負荷運行,其他污水處理廠正按照整改計劃和要求進行,爭取在2006年投入試運行或達到滿負荷運轉。
為徹底解決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問題,環保總局將采取以下五項措施:督促各級政府層層落實責任,對違法排污企業進行限期整改;嚴肅履行職責,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厲打擊企業的違法排污行為;堅決糾正各種"土政策、土規定";實行聯合辦案制度,環保部門在查清環境違法事實的基礎上,對涉及行政監察對象違規違紀問題的,及時向監察機關移送;繼續加大宣傳力度,把新聞發布會和專題報道作為向社會公開查處環境違法的重要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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