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明確股改事項 未登記股東可參加現場表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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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7日 07:44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周松林 上海報道 上證所發布第九號、第十號《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明確,應允許未進行現場會議登記但股權登記日在冊的股東,參加相關股東會議的現場會議并投票。提出股改動議的控股股東是境內上市公司的,在交易日披露有關事項時須停牌。
備忘錄指出,提出股改動議的控股股東是境內上市公司的,如該控股股東在交易日披露董事會關于股改決議,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均停牌一小時;如該控股股東的改革動議方案被股東大會否決且其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為交易日,則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均停牌一小時。相關股東會議的股權登記日、網絡投票時間、現場會議召開日、溝通公告刊登日和股票復牌日等,應與上證所協商后確定,召開現場會議的通知應在召開20日前發出。備忘錄還公布了修訂后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參考流程表》,這將便于股改工作更穩妥、有序地展開。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