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華新新增3700萬訴訟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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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1日 11:50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徐晏陳勁深圳報道 深華新(000010)今日公告,由于公司涉及兩項已一審判決的重大訴訟事件,將導致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費用支出分別增加2300萬元和1400萬元左右。 兩起訴訟分別為深華新與深圳昱道實業有限公司的合作合同糾紛案,另一項為深華
公告稱,1998年5月,深華新取得了位于深圳市上梅林工業區、地塊編號為B405-0213的工業倉儲用地的使用權。2002年,公司經過協調,將該土地的用途由工業倉儲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并將原規劃在該地塊上的垃圾收集轉運站遷離,并開始進行項目開發、規劃。因項目開發階段事務繁雜,專業性較強,公司將項目開發的全部工作交由昱道實業公司完成,并與昱道實業公司簽訂了委托協議。2004年9月,該地塊上所蓋樓盤開始銷售,至12月銷售面積已達到80%。由于深華新沒有按協議支付昱道實業公司有關的款項,昱道實業公司遂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06年1月24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并判決深華新應于該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昱道實業支付利潤款1353萬元。 深華新還稱,2000年年末,建行深圳分行與深圳市興鵬海運實業有限公司簽定借款合同,約定由該行貸款2490萬給興鵬公司,深華新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借款到期后,借款方和保證方均未履約,深圳建行遂于2004年4月8日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訴訟并查封了深華新的銀行存款2166萬元。2005年11月10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并判決興鵬公司應在該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深圳建行償還借款本金2158萬元及利息,同時判決深華新對興鵬公司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其代為清償后,有權向興鵬公司追償。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