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轉讓系統報價轉讓規則答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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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08:19 中國證券報 | |||||||||
一心編輯: 我是一個三板散戶,累計虧損超過50%。然而,近期頒布的轉讓試點辦法規定“每次交易每筆委托數量需應在3萬股或以上”,我作為一個虧損累累的中小投資者,卻無緣交易中關村這類質地優良的股票。本人對此項規定極為不解和疑惑。請問,這樣的規定如何切實保障,特別是三板弱小散戶的權益?
廣州李華李華讀者: 你好!你的問題我們還接到不少讀者打來同樣的咨詢電話,現一并請業內資深人士光大證券曾憲釗回答如下: 在代辦轉讓系統的報價轉讓業務中,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擬訂的《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第三十五條,要求投資者每筆委托數量需應在3萬股或以上。制定這一條款的原則實際是考慮到部份中小投資者難以承擔報價轉讓的高風險:第一,報價轉讓試點公司上市的要求較低,它們的信息披露相對主板及其他三板公司較少,作為普通投資者無法及時了解它們詳細的經營情況;第二,它們均屬高、新科技企業,與傳統產業不同的是這些行業的風險大、利潤高,一旦項目投資有誤或市場發生變化,對上市公司及投資者的打擊較大;第三,這些公司規模相對較小,抗風險能力有限,在日益加劇的市場競爭中能否保持持續發展的能力值得研究。所以管理層才以報價轉讓的交易方式讓中關村企業上市,便于投資者規避市場風險。 提高進入門檻,雖限制了散戶投資者,但另一方面可以增大投機者交易的難度,便于風險承受力較高的戰略型投資者入場交易,從而達到市場相對穩定的目的。目前,國內券商開展的集合理財業務、國內銀行開辦的理財業務也都對單筆投資金額有所要求,國外的理財投資業務也是如此。所以,這種對投資者每筆委托數量進行限制,是有慣例可循、能有效減小市場風險的辦法。 對于報價轉讓的試點公司,建議投資者一定要先詳細了解公司情況、行業特征、經營管理者的情況,否則盲目炒作會帶來惡果。近日報價系統的交易萎縮,也顯示出報價轉讓系統不能簡單復制主板的市場炒作。另外,關于三板轉主板的政策,市場多方人士也在積極爭取。在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政策指引下,代辦系統將逐步壯大,并最終與主板形成互動,為我國資本市場的完善作出最好的詮釋。 一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