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規定股改溝通復牌至股權登記不少于五交易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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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07:50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李宇 深圳報道 日前,深交所發出《股權分置改革備忘錄第11號——相關股東會議》,以進一步規范股改相關股東會議有關事項。 備忘錄規范了相關股東會議系列時間的安排,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于現場會議
備忘錄要求,上市公司及有關方面應當在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前完成與股改方案實施相關的前置工作,如上市公司分紅及公積金轉增方案涉及的審計、擬送出股份的解質解凍、認沽等方案所必需的履約擔保函取得、債務重組方案涉及的債務重組協議簽署等。 備忘錄還對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及其變更、會議主持人安排、股東發言安排、投票和計票、律師見證及見證意見、表決結果公告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