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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明確股改股東會議時間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02:1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 記者 王麗娜

  深交所昨發出《股權分置改革備忘錄第11號------相關股東會議》,進一步明確了股改相關股東會議規程,細化了股改相關股東會議系列的時間安排。

  根據備忘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于現場會議召開二十日前發出會議通知,相
關股東會議與股東大會合并召開的,應同時遵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溝通期結束后相關證券復牌日至股權登記日應不少于五個交易日;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應在現場股東會議召開日前七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及有關方面應當在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前完成與股改方案實施相關的前置工作。如上市公司分紅及公積金轉增方案涉及的審計、擬送出股份的解質解凍、認沽等方案所必須的履約擔保函取得、債務重組方案涉及的債務重組協議簽署等。

  備忘錄同時還對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及其變更、會議主持人安排、股東發言安排、投票和計票、律師見證及見證意見、表決結果公告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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