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欠工作動真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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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02:06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特約撰稿 周到 要求上市公司資金占用"清欠"工作在2006年完成,這是鐵板釘釘的規定。同時,我們還看到,此次"清欠"工作管理層是動真格的,具體措施非常嚴密、細致。 界定資金被占性質
對資金被占用的界定,是保證"清欠"工作有的放矢的重要前提之一。上證所《關于在2005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清理資金占用情況的通知》專門就"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作出規定。這也是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資金被占用新的界定。這表明,如果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則不在這次清理占用資金的范圍之內。這一規定,有利于清理占用資金工作的實際展開,可以在較大程度上避免對資金占用的不同理解。上證所將結合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報告披露和事后審核工作,逐一核對每家上市公司的資金占用金額。 組織保障輿論監督 上證所已把上市公司資金占用"清欠"工作,作為2006年的重點工作之一。除逐一核對每家上市公司的資金占用金額,以下幾項措施也有利于達到"清欠"目的。 上證所上市公司部將抽調專人成立"清欠"工作小組,統一思想,集中處理共性問題和有關難題,并負責與各相關機構的溝通協調工作,提高"清欠"工作的效率。 要達到"清欠"目的,必須加強輿論監督。上證所外部網將開辟"上市公司清欠"專欄,公開各上市公司的資金占用情況、清欠方案、時間安排和有關股東的承諾等信息。上證所還將在主要證券媒體上以專欄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市場通報有關上市公司清欠方案的執行情況。通過網絡和報紙,形成社會監督,將給存在資金占用情形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形成更大的壓力。在眾目睽睽之下,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再要硬拖軟磨,恐怕已很難行得通。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