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債券質押式回購委托協議指引》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6日 09:02 中國證券業協會 | |||||||||
中國證券業協會今日發布了《債券質押式回購委托協議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將于2006年5月8日起實施。同時,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債券交易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債券登記、托管與結算業務實施細則》。這是推進債券回購交易制度改革,規范和促進債券市場發展的又一重大舉措。 《指引》是中國證券業協會受中國證監會委托,為配合債券回購交易制度改革,組
《指引》分為基本協議條款和風險提示書兩大部分,其中,基本協議條款共九章三十九條,對開展債券回購業務所涉及的有關事項都進行了約定,包括:聲明和保證、委托事項和權利義務、回購交易、清算和交收、違約處理和法律責任、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等主要內容。 《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各參與主體的法律關系和權利義務。1、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系:投資者委托證券公司辦理債券登記、托管、質押、交易、清算、交收等事項;投資者委托并授權證券公司,以證券公司名義將相應債券提交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轉移占有,并以證券公司名義與登記結算公司建立質押關系。2、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1)約定了基本權利與義務,如投資者享有進行回購交易權、獲得資金或利息權利、查詢權以及違約賠償請求權等基本權利,承擔如實申報有關資料、妥善保管交易密碼、按時交納有關費用等基本義務。(2)約定了雙方在提交質押券、回購交易、清算與交收、違約處理等具體事項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投資者應當確保在交易期間不欠庫等等。 《指引》的發布有利于保障投資者、證券公司雙方的交易安全。為了保障投資者資產安全,《指引》約定了以下內容:證券公司應當提供風險提示書,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證券公司應當將質押券向登記公司提交并轉移占有;證券公司應當為投資者建立明細賬;投資者可以向登記公司或證券公司查詢有關交易情況等,防范道德風險,確保投資者資產安全。同時,為了保證交易安全,防范和化解結算風險,《指引》也賦予了證券公司審查客戶回購申請、可以采取限制投資者最大融資額度、回購套做倍數等風險控制措施的權利。 應該指出的是,制定、發布《指引》主要目的是為證券公司制訂《債券質押式回購委托協議》,提供一個標準的參考性示范文本。各證券公司可以結合自身業務管理制度、風險控制措施和實際需要,與投資者進行充分協商,對《指引》做必要的補充,對客戶最大融資額度、回購套做倍數等內容進行細化,以形成本公司的《債券質押式回購委托協議》。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