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可轉換債券轉股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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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5日 05:2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經本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提出改革動議和書面委托,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董事會在保薦機構的協助下制定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詳細內容參見同日公告的《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
公司可轉換債券在股權分置改革期間按照以下時間辦理轉股事宜: 1、2006年2月10日,即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溝通協商后的股改方案公告日,"包鋼轉債"可以正常轉股。2006年2月13日至公司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9日(含當日),"包鋼轉債"可以正常轉股。自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權分置改革規定程序結束之日,"包鋼轉債"暫停轉股。在改革規定程序結束后"包鋼轉債"恢復轉股。 2、公司提請包鋼轉債持有人注意:在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9日(含當日)之前的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包鋼轉債持有人可按轉股的程序申請轉股,未轉股的包鋼轉債將不能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4年修訂)》和包鋼轉債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當未轉換的包鋼轉債數量少于3,000萬元時,將可能停止包鋼轉債的交易,公司董事會提請包鋼轉債的持有人注意上述事項對其產生的影響。 公司董事會將安排專門人員在下列時間接受轉債持有人的電話咨詢: 時間:2006年1月25日-3月9日的正常工作日電話:0472-2189528 特此提示。 (此頁無正文,僅為"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可轉換債券轉股的提示性公告"蓋章頁) 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1月25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