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追蹤] 四類可再生能源可申報"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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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4日 02:37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記者 阮曉琴 記者昨日獲悉,國家發改委最新出臺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下稱《規定》),《規定》明確了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審批方式以及管理方式;并指出,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和太陽能發電等四類項目可向國家申報政策和資金支持。
《規定》指出,建于主要河流的水電項目、25萬千瓦及以上的水電項目、5萬千瓦及以上的風力發電項目,皆由國家發改委核準或審批;其他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或審批,并報國家發改委備案。 《規定》稱,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行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方式。國家發改委負責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規劃、政策制訂,并管理須國家核準或審批的相關項目;省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轄區內屬地方權限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 為鼓勵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規定》不但要求可再生能源發電規劃需納入同級電力規劃,發電企業要積極投建此類發電項目并承擔國家規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義務,而且還明確,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和太陽能發電項目等四類項目可向國家發改委申報政策或資金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水電和風電并未列入政策和資金支持范圍。 徐虞利:三電企合資建風力發電廠 香港中電控股有限公司(0002.HK)昨日發表聲明稱,該公司與中國華能集團和廣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在廣東省汕頭市設立了一家風力發電廠。 擁有該合資企業25%股權的中電控股表示,已在昨日達成了對這項4.33億元投資項目的商業安排。華能集團下屬的一家子公司將擁有該合資企業50%的股權。G粵電力則擁有該合資企業余下25%的股權。 據悉,該風力發電廠將于今年初開建,計劃于2007年竣工,發電能力為45兆瓦,主要服務于汕頭市。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