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德隆追討存款損失 操縱股價尚難要求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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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2日 16:51 東方早報 | |||||||||
責任編輯 趙劉記 新華社北京1月21日專電 172.18億余元,一個令人觸目驚心的數(shù)額,這是德隆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至今未兌付的資金余額。 人們的目光集聚到武漢,德隆大案在此開審。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表示,唐萬新等人
等待追贓,還是主動起訴 根據(jù)檢察機關的起訴,德隆系從2001年6月5日至2004年8月31日,通過上海友聯(lián)組織金新信托、德恒證券、恒信證券、中富證券、大江國投、伊斯蘭信托等公司,采取承諾保底和以22%~1.98%不等的固定收益率與不特定社會公眾簽訂委托投資協(xié)議及補充協(xié)議35890份,變相吸收公眾存款450.02億余元人民幣,其中未兌付資金余額為172.18億余元。 華東政法學院教授、證券法律專家吳弘認為,如果上述指控屬實,在審理結束以后,受害人可以向司法機關要求追贓。根據(jù)司法機關追回的贓款,受害者可以按比例獲償。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說,通過公安機關追繳非法所得,向受害人按比例發(fā)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的通常處理方法。不過,受害人也可以通過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甚至是單獨訴訟,向德隆系追討自己的損失。這也不失為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的舉動。 相對于由司法機關出面追贓,主動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尋求賠償,無疑更為主動。不過,吳弘指出,盡管司法機關追贓不如民事賠償直截了當,但前者可以一追到底,不管犯罪人將資金轉移到哪里,只要發(fā)現(xiàn)就可以追回來,而在民事訴訟中,一旦犯罪人將資金以某種合法方式轉移出去,就很難要回來。 操縱股價,尚難要求賠償 檢察機關指控認為,德隆系涉嫌操縱新疆德隆、合金投資(資訊 行情 論壇)、湘火炬(資訊 行情 論壇)A等“老三股”的股價。1997年3月至2004年4月,新疆德隆、德隆國際累計買入“老三股”金額為678.36億元,累計賣出“老三股”金額為621.83億元,余股市值為113.14億元,余股成本為162.30億元,按移動平均法計算共非法獲利人民幣98.61億元。 熟悉市場的人都知道,在2004年4月,德隆系資金鏈條斷裂之后,德隆“老三股”相繼跌停,到5月25日,流通市值從最高峰時的206.8億元降到50.06億元,蒸發(fā)了156億多元。 在“老三股”的大起大落之間,多少投資者的錢跟在后面打了水漂!對于這些投資者而言,還有沒有希望挽回自己的一些損失? “這在理論上是沒有問題的。”吳弘與宋一欣均作此表示。在自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證券法》中,已經明確規(guī)定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吳弘指出,新《證券法》只是吸收了實踐中成功的東西,對虛假陳述行為所引發(fā)的證券民事賠償責任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但是,對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只有一個原則性規(guī)定。具體如何賠,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相關司法解釋。“不過,聽說最高法院正在抓緊從事這項工作。” 宋一欣說,在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出臺之后,合法權益受損的投資者應當在第一時間向法院提起訴訟。他同時建議,應當盡快建立投資者權益保障基金,為那些因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行為受損失的投資者提供賠償。 他說,我國證券市場賠償基金的三大環(huán)節(jié)已經建成了兩個:即第一個層次的交易所風險保障基金、登記結算公司的風險保障基金,以及第二個層次的用于當證券公司破產時,彌補客戶保證金缺口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現(xiàn)在,就獨缺第三個層次的用于證券民事賠償?shù)耐顿Y者權益保障基金了。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