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德隆庭審現(xiàn)場 唐萬新每個回答不超過三句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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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1日 10:27 中國經(jīng)營報 | |||||||||
作者:吳威 來源:中國經(jīng)營報 2006年1月19日上午9點,漢口長青路156號,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內(nèi)。 “現(xiàn)在開庭!”主審法官高勇一聲宣告,拉開了德隆主案的開庭審判序幕。正對主審法官的被告席上,7名自然人被告和3名法人被告的代表一字排開。已經(jīng)剃去了標志性八字胡
法官右側是4名公訴人。左側是14位辯護律師。聽眾席上稀稀落落,僅有的60多人讓能容納458人的審判大廳顯得空空蕩蕩,包括唐萬里在內(nèi)的被告親屬僅有10多人,其余大多數(shù)為湖北政法系統(tǒng)的指定人員,他們似乎對審理的過程不感興趣。四五名法警顯得十分警覺,隨時注意現(xiàn)場的一舉一動。法庭走道的玻璃上也貼滿了白紙,以防記者偷拍。 德隆案件的最后審理,就這樣緊張“有序”地開始了。 當庭否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按照庭審一般程序,公訴人首先宣讀了起訴書,所念到內(nèi)容與此前各方透露的情況一致。上午10點左右,審理進入調查階段。此時,除唐萬新外,其余被告人被暫時帶離法庭。 公訴人首先對唐萬新提問,半小時內(nèi)提了近70個問題,唐的回答都很簡短,每個回答不超過三句話。唐萬新承認自己作為被告單位總負責人期間參與公司經(jīng)營的活動,對承擔的責任供認不諱。 但是,對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名,唐沒有承認,表示當初力排眾議,是為了歸還債務才決心化解金新信托的委托理財危機。 在辯護律師陶武平的詢問下,唐萬新講道,自己所從事的經(jīng)營活動,是基于自己當時對法律的理解所進行的混業(yè)經(jīng)營和金融創(chuàng)新,當時的委托理財主要面向機構主體,補充協(xié)議確定的固定收益率也多半是最低收益率,如果收益率超過約定,委托人同樣可以享受到相關收益。 其后,法人被告上海友聯(lián)的訴訟代表人王世渝也表示,上海友聯(lián)委托理財?shù)牟僮魇址ㄔ跇I(yè)內(nèi)是十分常見的,對此種委托理財行為的罪與非罪一直頗有爭議。 對于公訴方提出的非法操縱證券價格股價的指控,唐萬新稱,在德隆相關機構使用幾萬個的股東賬戶中,極少有同一個賬戶的自買自賣,每個賬戶的持有期都在半年以上,甚至長達四五年。這就說明,德隆持股的目的并不是為了獲取差價,而是因為看好公司的基本面進行的長期投資,應該與一般“做莊”有所區(qū)別。而老三股股價的漲升也是與公司的基本面改善有所關聯(lián)的。 自首情節(jié)待認定 第一天庭審結束之后,辯護律師陶武平說:“我將對唐涉嫌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進行無罪辯護,對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進行罪輕辯護。” 根據(jù)《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guī)定,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也就是說,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名的認定與否,將是決定唐萬新刑期的關鍵。 決定量刑的還有對自首情節(jié)的認定。在武漢檢察院的起訴書中寫道:“被告人唐萬新、洪強、張龍犯罪后到有關部門投案,具有《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辯護律師陶武平庭審前接受某媒體采訪時說,會在法庭辯論時強調唐萬新的歸國投案的自首情節(jié)和交待犯罪事實的“社會責任感”。 庭審時,陶武平對唐萬新自首情節(jié)進行詢問,唐萬新稱,在情況極端不利的情況下主動回國,是為了解決德隆的問題回來的。對這一情節(jié),公訴人提出異議,認為就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而言,唐萬新不存在自首情節(jié),因為在公安機關審訊過程中,唐沒有主動交待這部分的犯罪事實。中午12點30分左右,上午的庭審結束。午飯時,記者問唐萬里詢問對庭審的看法和預期,唐萬里連說,對不起,無可奉告。 早在本月6日,此案的控辯雙方就進行了為其4天的庭前交換證據(jù),所以庭審的質證階段基本上沒有出現(xiàn)重大分歧。但因為被告人數(shù)眾多,各方的問答程序占據(jù)了很長時間。到19日傍晚6點30分,質證階段才結束。 有消息稱,此案審理結束后,法院將在春節(jié)后宣判。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nèi)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