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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9日 08:01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申屠青南  北京報道

  北京某媒體昨日一則《住房公積金擬征收個稅》的報道引起軒然大波,北京地稅局局長王紀平特地發表聲明表示,對于符合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仍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王紀平澄清說,個人所得稅征收有嚴格的政策規定,對于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
準提高后,需進一步清理糾正的是地方各部門、各單位擅自實行的有關津貼、補貼,不包括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減免稅項目。

  根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的必要費用扣除標準從800元(部分地區和城市扣除標準不一樣)統一提高到1600元。新《條例》第二十五條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三險一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額所得額中扣除”。

  

財政部稅政司負責人也表示,今年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后,上述“三險一金”的優惠政策繼續保持不變。目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正對各地區的
個人所得稅
有關減免稅和不征稅項目及標準進行清理,具體包括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公務用車補貼、通訊補貼、執行
公務員
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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