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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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9日 08:01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申屠青南 北京報道 北京某媒體昨日一則《住房公積金擬征收個稅》的報道引起軒然大波,北京地稅局局長王紀平特地發表聲明表示,對于符合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仍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王紀平澄清說,個人所得稅征收有嚴格的政策規定,對于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
根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的必要費用扣除標準從800元(部分地區和城市扣除標準不一樣)統一提高到1600元。新《條例》第二十五條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三險一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額所得額中扣除”。 財政部稅政司負責人也表示,今年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后,上述“三險一金”的優惠政策繼續保持不變。目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正對各地區的個人所得稅有關減免稅和不征稅項目及標準進行清理,具體包括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公務用車補貼、通訊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