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保留國企特殊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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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7日 08:52 中國證券報 | |||||||||
原本看上去相對清晰的中國國企的定位,近一個時期卻模糊起來:中國的國有企業,究竟應該是什么性質的企業?而在當前,又是什么性質的企業? 繼李榮融認為“國企幾乎沒有哪一家壟斷”之后,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2006中國經濟形勢與企業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至少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國有企業尚不能完全從競爭領域退出。
邵寧認為,中國經濟命脈應掌握在中國企業手中,這不僅包括國有企業,也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如從競爭性領域退出,首先要解決“退給誰”的問題。他表示,中國競爭性領域并不排除(資本)多元化,同時對進入企業的經濟規模也要有一定要求。目前,中國能夠與跨國公司抗衡的多是國有大型企業,因此,在改革進行到這些大企業時,不能令其一味退出。 邵寧的這番話,應該可以看作是國資委對國企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的最新表態。當然,邵寧副主任的話,是針對“國有企業應從一切競爭領域退出”這一極端說法而言的。如果單純就語境而論,邵寧的話并無大的紕漏。但是,“單純的語境邏輯”,也必須以現實情況為背景,否則,從邵寧的“新年講話”中,很難看出什么“新氣象”了。 邵寧副主任關于國企的認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國企的尷尬處境。如果國企從競爭性領域退出,在目前也的確有個“退給誰”的問題。盡管民營企業已經占據了中國經濟的半壁江山,但無論規模還是抗風險能力,就保障國家經濟安全的要求,尚有距離。兩難之處就在于,雖然也難指望國企在競爭中展神威,可目前不指望它又能指望誰呢? 不妨說,這種為形勢所迫不得不然的局面,是人們對國企“做大做強”表示認同的唯一理由。也就是基于此,我們對邵寧副主任“國有企業尚不能完全從競爭領域退出”的認識表示某種理解。但更重要的問題卻是,尚不能完全退出的國企,在競爭領域中,自己的位置該如何擺? 中國的國企尤其是大型國企,不僅在資源型以及公用事業等自然壟斷領域占有絕對優勢,而且在絕大多數競爭性領域也占有絕對優勢。盡管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說國企“幾乎沒有哪一家壟斷”,并認為石油、電信、電力已經形成基本競爭格局,可恰恰是這幾個行業,壟斷的特征最為明顯。雖然“非公36條”允許民營企業進入這些領域,但“非公36條”頒布年余,執行情況如何?政策允許是一回事,真正而實際的支持又是另一回事。何況,正如邵寧所言,在某些領域,對進入企業的經濟規模也有一定要求。但是,企業的規模,究竟如何形成?是靠行政壟斷吃“偏飯”形成?還是靠真刀真槍在市場上競爭形成?民營企業有機會嗎? 由此,邵寧副主任所言的要害所在,不是國企是否完全從競爭領域退出的問題,而是在競爭領域中,國企如何與非國企競爭的問題,是在市場經濟中,國有企業如何處理經濟利益與國企公共性的問題。(文/徐冰)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