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資尚需做好制度準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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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1日 08:22 中國證券報 | |||||||||
(上接A01版)2002年底生效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定向增發,創設了換股并購的創新工具,定向發行股票成為并購的支付手段,及時開拓了一條突破巨額并購活動中支付瓶頸的新路。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只是對換股并購這種支付方式給予了法律上的明確和支持,有關具體操作細則還略欠周密。 有信息表明,新《公司法》、《證券法》公布后,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與之銜接
再融資的制度準備應有緊迫感。原《公司法》在1993年12月公布、1994年7月實施,從公布到實施有半年之久,但《公司法》配套法規制定、過時的公司法規、規章的清理工作都十分滯后,1992年發布的《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到現在為止也沒有相關部門明確廢止。這些情況和當時企業改制的千頭萬緒有關,但無論如何,這也是我們的一個前車之鑒。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