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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資尚需做好制度準備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1日 08:22 中國證券報

  (上接A01版)2002年底生效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定向增發,創設了換股并購的創新工具,定向發行股票成為并購的支付手段,及時開拓了一條突破巨額并購活動中支付瓶頸的新路。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只是對換股并購這種支付方式給予了法律上的明確和支持,有關具體操作細則還略欠周密。

  有信息表明,新《公司法》、《證券法》公布后,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與之銜接
的新股發行、再融資的管理辦法。有專家認為,融資新政的變化應主要集中在三點:一是融資條件放寬;二是融資審批更有效率、更市場化;三是融資方式增多。具體體現在降低持續盈利指標、縮短再融資的時間間隔、取消再融資的輔導期,等等。

  再融資的制度準備應有緊迫感。原《公司法》在1993年12月公布、1994年7月實施,從公布到實施有半年之久,但《公司法》配套法規制定、過時的公司法規、規章的清理工作都十分滯后,1992年發布的《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到現在為止也沒有相關部門明確廢止。這些情況和當時企業改制的千頭萬緒有關,但無論如何,這也是我們的一個前車之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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