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規后首個股權激勵露頭 深振業管理層先拔頭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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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1日 02:05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深振業管理層將分批受讓激勵股權 上海證券報??記者 何軍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頒布10天后,深振業(資訊 行情 論壇)成為首家實施股權激勵的G股公司。
深振業今日披露,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辦法,公司股票將于明日復牌,股票簡稱變更為G深振業。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股票的來源包括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而此次深振業股權激勵計劃中的股權是指公司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深圳市國資委承諾按公司2005年中期財務報告每股凈資產3.89元出讓占總股本6%的股份(即1522萬股),屬于第三種來源。 深振業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對象為公司管理層,包括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監事會主席、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工會主席、部門正職等集團總部專職管理人員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激勵股權的分配系數為公司董事長為1;總經理0.9;監事會主席0.8;公司副職(含相應職級人員)0.48;部門正職(含相應職級人員)0.07。 股權激勵計劃自2005年度至2007年度分三期實施。實施條件是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7%、9%、11%,若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期延長至2008年度,則2008年度,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1%。 深振業規定,在完成相應的業績考核目標時,可以計提一定比例的長期激勵基金,僅用于支付管理層受讓激勵股權所需款項。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