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家股評機構簽約自律 不再片面突出有盈利推薦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1日 00:11 東方早報 | |||||||||
早報記者 孫立云 繼證券業協會發布13條鐵律嚴堵股市“黑嘴”后,63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日前在京簽署了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自律公約。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表示,對于試圖突破行業道德底線的行為,監管機構將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監管。
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在京舉行《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自律公約》簽約儀式,63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負責人在《公約》上簽字,承諾規范開展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表示,會員制業務是近年出現的業務模式,監管和自律制度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為維護行業利益,監管機構將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試圖突破行業道德底線的行為也將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監管。” 莊心一對證券投資咨詢行業提出了三點要求:第一,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按照“業務專業化、人員職業化、運作商業化、技術現代化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不斷提高咨詢服務水平;第二,行動起來,認真貫徹落實《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第三,證券投資咨詢行業必須守住道德底線,合力打擊危害行業利益的行為。 自律公約第十四條規定:“加強對營銷推廣、客戶招攬及客戶服務人員的管理,杜絕以承諾收益、詆毀同行、夸大投資收益、混淆服務級別等方式招攬會員;在媒體欄目上進行證券投資咨詢活動時,不得過度推銷,不得對過往的推薦內容斷章取義,不得片面突出有盈利的推薦而隱瞞可能導致會員虧損的推薦,不得以個別會員的盈利個案代替本機構的推薦業績進行以偏概全的過度宣傳。” 中國證券業協會黃湘平副會長還透露,關于會員制業務自律管理的有關措施,除了制訂《證券投資咨詢會員服務合同(范本)》,編寫《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有關事項問答》,以及舉辦會員制業務法規培訓外,下一步協會還將起草會員制業務媒體節目聽證辦法和糾紛調解辦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