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與閩發六名高管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股市極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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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4日 02:26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分別挪用客戶保證金24億、30億 北京消息 中國證監會治亂用重典,挪用巨額客戶保證金的漢唐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福建閩發證券有限責任公司6名高管被處以股市“極刑”------永久性市場禁入。 日前,中國證監會公布了對漢唐證券和閩發證券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一案的調查處理
經證監會查明,截至2004年9月3日,漢唐證券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共計241,371.46萬元。依據《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吊銷負有責任的高管人員吳克齡和宋建生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吊銷負有責任的高管人員吳克齡、宋建生、叢蔚和劉家明高管任職資格,對吳克齡和宋建生分別處以警告并罰款3萬元。同時依據《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漢唐證券董事長吳克齡、總裁宋建生、財務總監劉家明以及資金管理中心總經理金斌實施永久性市場禁入,對代總裁叢蔚實施3年市場禁入。 經證監會查明,閩發證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一)1997年以來,閩發證券累計挪用客戶保證金68筆,累計發生額為30.085億元。截至2004年4月30日,閩發證券保證金缺口總額為14.09億元。(二)未按規定將委托理財業務和挪用保證金行為納入會計核算。(三)閩發證券天津六緯路營業部為客戶違規開戶買賣國債。此外,閩發證券還存在操縱證券交易價格、違規委托理財等違法行為。閩發證券的行為嚴重違反《證券法》、《會計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依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吊銷周反美、昌琳、林瑾、廖宙群、楊勝利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同時,依據《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對張曉偉、黃玉麟實施永久性市場禁入,對羅雄、江虹實施10年市場禁入,對周反美、昌琳、林瑾實施5年市場禁入,對廖宙群、楊勝利、張宏實施3年市場禁入。閩發證券案件涉嫌犯罪部分,中國證監會已經移送司法機關。中國證監會將視司法機關的處理情況并根據中國證監會調查結果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證監會重申,證券公司必須誠信、守法,“嚴禁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嚴禁挪用客戶委托管理的資產,嚴禁挪用客戶托管的債券”,對破壞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證券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辦一起,決不姑息。這是中國證監會一貫的執法原則。證監會將堅定不移地嚴肅執法,采取行政處罰及各項非行政處罰監管措施,嚴厲打擊各種證券違法行為,積極配合司法部門進一步加強司法懲處的力度,同時積極協助立法部門開展證券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不斷完善立法,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上海證券報 記者 周翀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