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協會06上半年不受理咨詢業務新會員報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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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30日 07:44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聞召林 郭鳳琳 北京報道 中國證券業協昨日就落實《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發出通知,強調咨詢業務會員制機構必須具備會員資格,未取得資格的應盡快申請。通知稱,2006年6月30日之前,協會暫不受理擬新開展會員制業務的機構的報備。
通知強調,已開展會員制業務的機構,在向注冊地證監局報備的同時,須向協會報備相關材料。協會將根據相關自律規則及證監局意見決定是否接受其報備,并在協會網站公示。另外,協會將組織簽署《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自律公約》。 通知明確,會員制機構應與會員簽訂權利義務明晰、風險揭示充分并具備法律效力的合同。會員制機構應加強會員制業務風險揭示,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時,必須將協會證券分析師委員會組織編寫的《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有關事項問答》送達客戶閱知。 通知稱,會員制機構要將已開展或擬開展的媒體節目向協會備案。協會將對會員制業務媒體節目內容的合規性進行聽證,并提出聽證意見。協會還將建立糾紛調解機制,調解會員制機構與其會員未能協商解決的糾紛事項。會員制機構應將相關管理和業務人員具備相應資格的情況向協會備案,并接受協會的執業資格檢查。 《證券投資咨詢會員服務合同(范本)》和《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有關事項問答》見本報網站(www.cs.com.cn) 此前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