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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披露有新規 上市公司承諾事項須披露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30日 00:43 北京現代商報

   商報訊(記者 苗燕)上市公司2005年年報的看點與以往相比將增加一項股改內容。根據昨天出臺的滬深兩交易所發布的《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所有上市公司須在年報全文和摘要的“重要事項”部分披露股改計劃安排或披露承諾事項及其履行情況。

  由于目前滬深兩市主板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尚未進行完畢,因此,滬深兩交易所要
求,對于未進入股權分置改革程序或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被否決的上市公司,應詢問相關股東關于股權分置改革的計劃安排,并在年度報告全文和摘要“重要事項”部分的承諾事項里進行披露。這樣一來,目前尚未進入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其股改意向也將在明年能夠方便地被其投資者所了解。

  而對于已經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并已實施的上市公司,也須在年度報告全文和摘要“重要事項”部分的承諾事項里,披露相關承諾事項及其履行情況,并就違反相關承諾事項做出說明。

  鑒于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已經全部完成股改,因此,中小板的上市公司中,如果原非流通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了特殊承諾,公司也需按《年報準則》第44條的要求在年報全文“重要事項”部分詳細披露有關承諾事項的內容及履行情況。如果因公司派發現金股利、股票股利、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發行新股等事項導致承諾履行條件發生變化,公司還應當披露調整后的承諾履行條件。

  另外,《通知》還規定,年報披露的最后期限是2006年4月30日,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最后期限為200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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