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通知要求 央企工資總額要同經濟效益掛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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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0日 08:00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郭鳳琳北京報道 國資委日前發出通知稱,中央企業2005年應逐步實行工資與利潤總額等綜合反映企業經濟效益的相關指標掛鉤的辦法。經濟效益下降時,應提工資必須相應下浮。2005年度未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企業,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資。
若企業超提超發工資總額及人工成本各項費用的,除在下一年從工資總額及相關費用中扣除外,國資委將給予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相應扣減企業主要負責人績效薪金。 這份名為《關于做好2005年度中央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于當地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企業,國資委從嚴審核其掛鉤經濟效益基數、工資總額基數,適當下調浮動比例。探索將職工人均工資與人均經濟效益作為掛鉤的輔助性指標,合理調節行業間、企業間工資收入水平,逐步實現從現行調控企業工資總額向調控人工成本總額及人均工資水平的過渡。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收入分配政策,規范分配行為,加強對工資總額的控制。2004年度超提超發工資總額的企業,要在2005年度掛鉤方案中提出整改措施。對2005年實提工資總額超過應提工資總額的企業,其超提部分同時調整應付工資賬戶余額和相關經濟效益指標,并按照國資委有關財務決算管理的要求進行處理。對實提工資總額低于應提工資總額的,以后年度不再補提。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