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0日 00:00 中國證券報 | |||||||||
證券代碼:600432股票簡稱:吉恩鎳業編號:臨2005—1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2005年12月9日上午9:00時,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在長春春海賓館會議室召開。出席大會股東代表5人,代表股份12912.1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67.96%;其中非流通股股東代表4人,代表股份12912萬股;流通股股東1人,代表股份0.15萬股。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會議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柴連志先生主持,采用現場投票的方式表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提案審議情況 經記名投票表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與中國冶金建設集團公司(簡稱MCC)合作,共同開發巴布亞新幾內亞瑞木(Ramu)鎳鈷礦項目》的議案。 表決結果:12912.15萬股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其中非流通股12912萬股同意,占出席會議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流通股股份0.15萬股同意,占出席會議流通股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吉林兢誠律師事務所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規范意見》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通過的《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9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