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股份自炒牽出5000萬資金騙局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8日 04:21 深圳商報 | |||||||||
11月28日至29日,龍波、段唯、陳翔涉嫌騙取四川新廣公司5000萬元以及黃偉文涉嫌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一案在德陽市中院第一次開庭。 龍波系成都眾智成城公司總經理,段唯被捕前是廣州證券研發部總經理,陳翔是利嘉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600696.SH,原豪盛股份)原總經理。
5000萬資金是怎么“套”進來的 2000年下半年,龍波通過其大學同學段唯,認識了時任利嘉股份總經理的陳翔。段唯和陳翔在從龍波處得知其表叔李章華(新廣集團副董事長)所在的新廣集團實力雄厚后,為騙取新廣公司資金,三人共謀虛構了利嘉集團與北京中產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出資10億元(其中利嘉集團1億元,中產投資9億元)在二級市場坐莊豪盛股份(現利嘉股份)的故事,由龍波在新廣公司找到李章華,向李章華吹噓上述虛構故事,并要求其出資5000萬元同豪盛股份合作“跟莊”。 2001年1月5日,經龍波安排,陳翔代表豪盛股份與新廣公司的代表李章華在成都簽訂了雙方各出資5000萬元合作炒作豪盛股份的協議。 2001年1月10日,李章華按龍波的要求將新廣公司資金3000萬元匯入廣州證券增城營業部。解匯前,李章華要求查看中產投資和利嘉集團的坐莊資金是否到賬,龍波、段唯、陳翔遂指使時任增城營業部助理經理的黃偉文偽造了中產投資賬戶已到賬8億元、陳偉明(代表利嘉集團)賬戶已到賬5000萬元的資金對賬單欺騙李章華。而李章華看過資金對賬單后信以為真,遂將3000萬元解匯到龍波賬戶。 2001年4月5日,在龍波催促下,李章華又將新廣公司資金2000萬元匯入增城營業部龍波的賬戶。于是,龍波、段唯、陳翔非法占有該5000萬元,將該款用于個人炒股及個人投資。 2004年12月,李章華向廣漢市警方報案,稱被騙5000萬元。當月18日,龍波、段唯、陳翔、黃偉文四人被廣漢市公安局逮捕。2005年10月8日正式起訴。 關于“莊家”的論辯成本案焦點 公訴人的結論是,本案莊家沒有形成,陳翔在明知與中產合作炒股已不可能的情況下仍然與李章華簽訂跟莊協議,欺騙李章華出資跟莊炒作。并且與之前龍波、段唯在偵查階段的供述相互印證。所以其指控共謀虛構莊家的事實成立。 陳翔的辯護人認為,書證和證人證言充分地證實了在2000年底到2001年3月初,北京中產公司與福建豪盛公司協商借款1億元人民幣給香港豪盛公司,進而投資9億元人民幣炒作豪盛股票的商談過程是客觀事實,而非被告人陳翔、龍波、段唯為騙新廣公司資金而“虛構”出來的故事。 5000萬資金流向 新廣集團5000萬元是從2001年4月5日全部劃出后,分兩次進入股市的,最開始進入龍波賬戶的3000萬,是在廣州證券增城營業部炒作豪盛股份的股票。 2001年4月5日,另2000萬元到賬。這2000萬元最后的去向是:1000萬在2001年4月25日,被調到成都成立成都眾智成城投資管理公司,但股本金又很快被抽回股市,另1000萬元進入成都證券某營業部龍波的資金賬戶上。 龍波的辯護人介紹,3000萬元的資金是從2001年初五左右進去的,到當年7月份,其實賺得很多,頂峰時股價已經是13元了。當年12月底,按協議約定的清盤時間算,虧損也不多。 2001年8月30日,資金總賬戶由龍波變成了張學峰,張學峰是新廣集團的財務總監,而二級市場運作仍然由龍波負責。所有的股票炒作仍然由龍波在18個股票戶頭上進行,其中兩個融資賬戶,16個一般賬戶。 5000萬元的資金中還有60萬元被轉到成都成立了一個酒樓。 2002年之后,股市上的所有錢轉去投資四川豪盛項目。據公訴人稱,投入和借入四川豪盛的資金總共是1800余萬元。此外,5000萬元中其余的資金基本被2001年7月之后狂瀉不止的股市吞沒。(據《21世紀經濟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