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將拓展券商業務空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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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8日 08:18 中國證券報 | |||||||||
□李少初荊冰 近期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我們認為新證券法的推出將成為優質券商進一步健康發展的新契機,并將為券商的各項業務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
新證券法充分考慮了法律運行的現實環境和證券市場與證券業發展的現實需要,加大了管制的放松力度。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混業經營已成為國際金融業發展的主流趨勢,而隨著我國金融改革不斷深化,嚴格分業經營的做法在實踐中也已開始被突破,出現了在集團控股下分設銀行、證券、保險機構的模式,特別是商業銀行已經設立了基金公司,保險資金按一定比例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因此新證券法雖然規定金融業仍采取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管理體制,但為混業經營打開了缺口。 其二,為了滿足不同層次的資金需求、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和完善股權轉讓制度,新證券法允許公開發行的證券可以在交易所或其它交易場所轉讓。這將加快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的建設。 其三,由于融資融券是資本市場發展應具有的基本功能,且各國資本市場均建立了證券融資融券交易制度。通過融資融券可以增加市場流動性,提供風險回避手段,提高資金利用率。融資融券也是將來實施期貨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必不可少的基礎。因此,新證券法允許券商進行融資融券,但應在國家制定相關法律規定,嚴格監管條件下分步組織實施。 其四,從現實情況看,國際上通行的證券股指期貨期權等交易形式,不但活躍了證券市場,也是一種避險工具。國外有的期貨交易所已推出中國股指期貨,如果國內不能開辦金融期貨交易品種,不能提供股指期貨等風險管理工具,可能形成我國股票的現貨市場與股指期貨市場的境內外割據,不利于資本市場的安全運行。新證券法允許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從而為開發新的證券交易品種打開了通道,也將加速券商金融創新的進程。 其五,新證券法按照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的“拓寬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建立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的機制”的要求,同時考慮到國有企業和銀行業的資金是否進入股市應由國資委和銀監會分別監管,而不在證券法內加以限制,因此允許國有企業和銀行資金以合規的方式進入證券市場。這將拓寬資金入市渠道,改善市場資金供給,也將豐富投資者的隊伍,促進機構投資者的發展。 面對市場的持續低迷和證券業目前的高風險狀況,監管層清醒地認識到“規范”對行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性。新證券法完善了券商的進入退出和日常監管機制。這些制度安排對于加強監管的有效性、降低整體經營風險、推進行業規范運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新證券法的推出將成為優質券商進一步健康發展的新契機,并將為券商的各項業務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 投行業務。新證券法界定了“公開發行”的特征,同時允許非公開發行證券,從而為證券私募提供了法律基礎,這為拓展投行業務提供了新的發展空間。同時,新證券法還對上市公司收購做出了新的規定,允許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外的其他收購方式的存在,對一致行動人也作了明確的定義,從而增加了上市公司收購方式,放松了收購方義務,有利于并購業務的開展。新證券法確立了上市保薦制度的法律地位,增加了發行申請的預披露制度和發行失敗制度,這將極大地促進投行業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經紀業務。隨著新《證券法》的逐步落實,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將使券商獲得穩定的利差收入,為券商推進綜合經營預留了空間。同時,市場制度的創新和金融產品的創新,將使券商的經紀業務成為直接的受益者。首先是賣空機制及金融衍生產品的推出將大大增加證券市場的流動性,成交量的放大將給經紀業務帶來機會;其次是如果券商能夠爭取到股指期貨等新產品的代理權,這將成為券商經紀業務的新亮點。另外,新證券法在拓寬合法資金入市渠道方面做了明確規定,尤其是為目前股改中大股東的增持行為以及銀行系基金的入市行為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市場資金面的改善,這將有利于券商經紀業務的恢復和發展。同時,也應注意到新證券法相關內容對券商經紀業務提出的挑戰,如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實施將使券商對客戶保證金的管理權讓渡給商業銀行等第三方,券商將面臨客戶資源流失的危險。另外,開展新業務也對券商的風險控制制度、交易平臺準備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資產管理業務。新證券法極大地拓展了我國金融產品創新的空間,為今后發展期貨、期權等其他交易方式打開了通道。對資產管理業務而言,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品的推出能夠豐富其風險管理手段,可以利用股指期貨、期權等的對沖功能來回避系統性風險。與此同時,新證券法為建立市場做空機制打開了通道,這將會促使券商的自營業務和受托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策略發生重大變化,即從原來的買進之后等待股票上升再賣出的單一投資模式改變為雙向投資模式,股市的上升或下跌均可贏利。資產管理業務還可以利用相應的金融工具進行跨期套利、期現套利以及投機操作等。當然,做空機制的推出和金融創新產品的上市,也對券商現有的管理模式和風險控制機制提出了挑戰。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