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 開征物業稅房價就下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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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07:49 中國證券報 | |||||||||
□記者孟堅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表示,“十一五”期間,稅制改革的重點包括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穩步推進物業稅,相應取消相關收費。 按照有關部門設計的稅改思路,“明租、正稅、清費”將是房地產稅改革的基本方
明租,就是將土地出讓金收取方式從一次性收取改為分年收取,其作為地租的性質將更加明確。正稅,就是統一內外稅制,避免重復征稅,改變流轉環節畸重、保有環節畸輕的現狀,并盡量向寬稅基、少稅種、低稅率的國際通行做法靠攏。清費,就是對收費項目進行嚴格清理,除少數服務性收費項目以外,其它收費要么取消要么合并為某一固定稅種。 在稅改方案設計中,有一個重要稅種就是房地產稅。房地產稅是財產稅的一種,又稱物業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進行課稅。要求其所有者每年都要繳付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土地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部分人士以為,增加了房地產稅,是土地改為年租制,就可以免交70年土地出讓金,房價也就能大幅度下降了,其實這是理解有誤。因為房地產稅是對老百姓擁有的房產征收的財產稅,增加了房地產稅,土地出讓金仍然要交,跟土地改為年租制是兩碼事。不過,原來買房時要一次性預交的70年土地使用費(土地出讓金),則確實會改成地租每年交納。 從稅改的初衷看,誰擁有的房產越多、越值錢,誰就越該多交稅。并且,原開發環節諸多稅費歸并到房產保有稅中可降低開發成本,進而降低房價。如果真的如此,老百姓買得起房了,還可抑制投機炒房,又能“為政府提供豐富穩定的財政收入”,可謂三全其美。 但客觀地說,開征物業稅并不一定會讓房價大幅下降。因為,取消原開發環節諸多稅費,提高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負,雖可使房地產開發成本降低,有利于緩解地產企業初期開發資金壓力,但這并不意味著開發商就一定會降價。在市場供不應求的格局下,開發商的稅負雖然減輕,但同時他們也就有機會將稅負轉嫁給普通的購房者,購房者得到的依然是較高的價格。 即使房價因開發商成本的降低而下降,也有可能出現另一種情況,老百姓買得起房卻住不起房了。再有,對于在稅改前已擁有房產的業主們來說,他們已經一次性地在購房款中支付了地價和相關稅費,如果再對他們開征物業稅顯然有失公允。 從稅收征管的角度看,物業稅既然屬于財產稅的一種,那么就要對每一房產進行評估,才能較為科學合理地征稅。由于千房千面,要對每一處房產作出公正準確的評估,其難度可想而知。并且,物業稅是對納稅人所保有的財產進行征稅,這一稅種不同于流轉稅種。流轉稅(如契稅)可以先稅后證,說白了就是你不交稅我就不給你發證。而保有稅則需要納稅人具有一定的納稅意識,如果一旦出現拒交或者逃稅的情況,稅收征管成本會相當巨大。 因此,客觀地說,開征物業稅不僅需要完備的稅收征管機制,更需要老百姓具有良好的納稅意識。目前,我國的稅收征管部門主要強調的是公民納稅的強制性、無償性、義務性,這與許多發達國家對老百姓宣揚的“納稅受益”理念有所不同。可以想象,如果老百姓對自己所納的稅用在何處、使用是否合理缺少基本的知情權,那么稅收征管的任務可能會相當艱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