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破產第一案正式啟動 大鵬證券進入倒計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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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00:08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苗燕) 一位接近大鵬證券清算組的人士昨日向記者透露,最高人民法院與大鵬證券清算組近日在深圳某酒店召開了最后一次溝通會。會上,雙方就大鵬證券能否進入破產程序達成了一致意見,最高院將接受大鵬證券的破產申請,而大鵬證券也因此即將成為中國證券市場中首個進入破產程序的證券公司。據記者了解,由于目前申請破產的材料尚未備齊,因此破產程序最晚將在12月初啟動。
由于我國《公司法》及《破產法》對公司破產有極為明確的規定,但是對于券商破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卻依然缺位。今年9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會同證監會有關人員、大鵬證券清算組的相關人士齊聚深圳,就法院如何受理券商破產進行協調。當時最高院曾提出的基本意見是:只要個人債權債務清償完;資產和賬冊清理移交完;證券類業務處置完;保證金缺口補完;員工安置完,完成了這些工作,券商可以進入破產程序。 “盡管雙方在對某些條件上出現過分歧,但最后雙方還是達成了一致。”該人士透露。而此前,證監會已于今年10月就大鵬證券破產事宜做出了同意的批復。 近年來,眾多證券公司被關閉、托管,但他們均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破產。一位業內律師說,按照一般公司的規定,進入清算程序后,符合破產條件的就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然后將清算出的資產按比例對債權人償付,但如果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意見或重組成功的話,可以不進入破產程序。之前的南方證券由于財政買單,償還了債權人的債權,同時也與債權人達成了和解,因此不需要進入破產程序。不少證券公司未進入破產程序的原因也是這樣。但大鵬證券未能達成和解,所以必須進入破產程序,而這也將成為未來券商倒閉之后的主要通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