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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配套會計制度出臺 規定增設兩個相關科目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4日 01:43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陳黛 發自北京

  昨天,《第一財經日報》從財政部會計司了解到,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等相關文件,財政部簽發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下稱《規定》)。

  《規定》中在會計科目設置及支付對價的會計處理方面,明確規定:企業應當設置“
股權分置流通權”和“應付權證”科目,分別核算企業以各種方式支付對價取得的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流通權和企業為取得流通權而發行權證的價值。

  對于《規定》的出臺,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其中要求企業設置的“股權分置流通權”和“應付權證”,是根據目前的股權分置改革而首次設置的兩個科目,也是為了推動股權分置改革、從會計準則角度而出具的配套規定。

  《規定》還依據七種取得流通權的方式而制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并對取得流通權的非流通股股份出售的會計處理和財務報表的列報做出了規定。

  中國人民大學會計系徐經長教授對此表示,會計是業務的反映,股權分置是一項國內開展的新業務,就需要與此相配套的會計制度。

  “從股東的角度來說,這也是保護股東權益的一種方式,因為股東可以從報表上知道股權分置之后的上市公司的情況。”徐經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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