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被判賠償56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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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08:40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 | |||||||||
新華社11月8日電北京市一證券公司未經客戶授權,擅自代理客戶進行股東賬戶轉移,致使客戶遭受嚴重經濟損失。為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決這家證券公司及其營業部共同賠償客戶經濟損失560余萬元。 2002年10月,原告北京搏弈創業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甲方)與被告中期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蘇州街證券營業部(乙方)簽訂客戶開戶書,明確約定如果乙方明知甲
在搏弈公司向蘇州街營業部出具的機構客戶授權委托書中,搏弈公司授權由朱某某代理其在蘇州街營業部就證券交易有關業務活動中處理證券交易委托、查詢等事項,但開立證券交易資金賬戶、撤銷指定(資訊 行情 論壇)交易、銷戶、資金存取等事項均未授權朱某某代理。開戶協議簽訂后,搏弈公司自2002年10月至2003年3月陸續向賬戶中存入大量資金并進行了股票交易。2004年2月6日和7月9日,蘇州街營業部兩次將搏弈公司賬戶中的天士力(資訊 行情 論壇)股票共計48萬余股,轉移至其他賬戶或蘇州街營業部以外的其他營業部。 北京市一中院認為,蘇州街營業部沒有經過搏弈公司的明確授權而轉移其賬戶中的股票,應根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對因此給搏弈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北京市一中院認為,蘇州街證券營業部還應就搏弈公司的預期利益損失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