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證券 > 嚴打非法證券經營 > 正文
 

黑股評屢遭投訴將被封嘴 證券協會發征求意見稿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03:24 北京娛樂信報

  證券業協會發出規范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征求意見稿

  信報訊近期,中國證券業協會向證監會各省監管局發布了5000多字的征求意見稿,意見稿包含20條規則,將對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進行細致而又嚴格的規范。一旦正式的規范施行,打擊危害行業發展的股評黑嘴、欺騙入會等不良現象,將有章可循,會員的合法權益也能得到有效保護。

  有證才能從業

  規范一:媒體欄目上鏡分析師變更機構,自變更之日起三個月內不得在媒體欄目從事咨詢業務。2006年7月1日起,招收會員的業務員必須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只能本地招會員

  規范二:2006年1月1日起,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只能在其注冊地招收會員,以及參與以招攬會員為目的的電視、廣播等媒體上的相關欄目。

  建立風險

準備金

  規范三: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機構應在注冊地開立惟一的專用銀行賬戶和風險準備金賬戶,收取的咨詢服務收入必須存入專用銀行賬戶。

  規范四: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足額提取風險準備金,用于支付客戶理賠。2006年1月1日起,每筆服務收入應提取10%的風險準備金。

  投訴過5件受罰

  規范五:以“黑馬推薦”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資者一定獲得投資收益;以夸大、虛報薦股業績的方式,進行不實、誘導性的廣告宣傳及營銷活動等8種行為均屬違法。

  規范六:每季度累計所受投訴超過5件的,證券業協會將對咨詢機構采取提醒、責令停播媒體節目、責令停收新會員、不通過年檢。情節嚴重的,將對相關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人員立案稽查;對相關負責人及執業人員采取取消執業資格、市場禁入等行政處罰措施。構成犯罪的,將相關機構與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林蘭?雪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