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焦點透視 > 正文
 

三大部委聯合發文 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提速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7日 14:23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亞楓

   北京報道

  7月26日,一則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證券公司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悄
然出現在中國證監會網站上。

  “《通知》主要針對前期證券公司風險處置過程中遇到的個人債權甄別難題”,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廖海分析說。

  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則通知是券商綜合治理——證監會五個工作重點之一——提速的征兆。

  早在2004年11月4日,為統一、規范個人債權處理原則,保護小額投資者利益,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部委聯合發布了《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以下簡稱《收購意見》),宣布“對被處置金融機構的個人儲蓄存款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的合法本息全額收購”。

  《收購意見》明確表示,在存款保險制度及證券投資者補償機制建立之前由人民銀行用再貸款墊付該債權由金融機構的清算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今后建立的存款保險和證券投資者補償基金償還。

  當時有文章稱,證監會對處理問題證券公司不再投鼠忌器:在國家許諾全額收購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前提下,證監會處置問題券商終于得以放開手腳。

  2005年1月28日,上述四部委關于《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隨之出臺。

  《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個人儲蓄存款”、“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與“委托理財資金”間的區別,并且規定“個人以機構名義委托理財不納入收購范圍”,由所在地省級或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妥善處置,按照“誰集資、誰負責”的原則解決。

  自此,個人債權甄別的陰云籠罩在監管部門、地方政府以及部分投資者心頭。

  6月,多位與南方證券發生委托理財關系的個人投資者曾向記者大倒苦水。江蘇省的一位投資者表示,自打2004年1月2日至今,自己投入股市的1000多萬資金難以追回。“證監會給我們的答復是完全按照《實施辦法》處理,要我們找地方政府找集資單位,但是上海華德、上海天發都是南方證券下屬子公司,怎么向他們討?地方政府的答復更加干脆,‘沒看到這個文’。”

  曾經代投資者做個人債權甄別的廖海向記者表示,“《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前期個人債權甄別過程中遇到的疑問,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各方的責任。”

  《通知》第十四條規定:“各地政府應嚴格按照《收購意見》及《實施辦法》加快個人債權甄別確認工作,準備好地方收購資金,并盡快將甄別確認結果及其明細情況、甄別確認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等反饋托管清算機構和當地證監局。”

  “自從鞍山證券關閉之后,被處置券商的債權基本上都處于凍結狀態。”一證券市場問題專家告訴記者,“這種狀態是很不正常的。一方面,大量社會資本無法發揮職能,另一方面,投資者忐忑不安。如果這一問題久懸不決,將會極大影響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