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情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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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7日 08:07 中國證券報 | |||||||||
股票簡稱:樂山電力 一、公司訴四川峨邊林河集團電力有限公司因供電合同糾紛給公司帶來損失613萬元一案(具體情況詳見公司2004年9月14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公告),訴訟過程中,公司申請追加公司供電分公司為共同原告。因四川峨邊林河集團電力有限公司、四川省峨邊大堡水電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供電分公司供電合同糾紛一案已經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詳見公司2005年7月2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公告),判決結果對本案的訴訟進展有實質影響。近日,公司和公司供電分公司向四川省樂山市
該裁定對公司當期利潤無影響。 備查文件: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樂民初字第44號民事裁定書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樂山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占85.75%權益)為四川省交大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向樂山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500萬元提供擔保(詳見公司2004年3月26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公告),樂山市商業銀行依合同約定,于2005年6月扣劃樂山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在該行的2500萬元存款,用于替四川省交大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償還該筆借款。樂山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于2005年7月12日以追索借款擔保款糾紛一案向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申請凍結四川省交大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樂山市商業銀行3500萬股股權,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05]樂民初字第30號受理通知書受理了此案,并作出[2005]樂民初字第30號裁定書,凍結了四川省交大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在樂山市商業銀行3500萬股股權。 本訴訟事項預計對公司當期利潤無影響,對期后利潤有無影響,要法院判決后才能確定。 備查文件: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樂民初字第30號受理通知書和[2005]樂民初字第30號民事裁定書 特此公告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