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差不如回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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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2日 07:43 中國證券報 | |||||||||
記者查明 中孚實業(600595)近日推出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其對價核心內容為:向流通股股東每10股送1股,同時,大股東豫聯集團承諾,在對價支付完成、公司股票恢復交易后,如公司股價出現下跌,則按照復牌后20個交易日收盤價的算術平均值與3.66元之間差額的50%,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現金補差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不過,流通股股東每10股所
中孚實業對價方案中,現金補差承諾頗具特色。而投資者也往往將其等同于之前農產品的回購承諾,但事實上,以約定價格作出差價補償還是進行回購,其博弈過程和結果還是有很大差別,所隱含的對價幅度也有所不同。 為使問題簡化,我們忽略補差上限為5元的規定,同時假定大股東進行全額補差,F在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全額補差與回購承諾是否能取得相等的股價上漲效應,也即是流通股的獲利程度。 在回購模式下,理論上股價將直奔回購價格,否則存在套利機會;然而在補差模式下,均衡價格卻只是前期收盤價和承諾價的算術平均值。 假設中孚實業停牌前3.39元的價格是其內在價值的真實反映,同時假設10送1本身不影響其價格,那么,理性的投資者會不會以3.66元的價格去購買中孚實業股票呢?顯然不會,一方面,如果股價上升到3.66元,投資者將不能獲得補償,同時,3.66元的價格又脫離了內在價值,在補償期后將跌回3.39元,由此,投資者凈損失0.27元。 同樣地,投資者也不會以略低于3.66元的價格購買中孚實業,因為獲得的補償小于股價下跌的損失。那么,多少的價格剛好能使二者相抵呢,答案是(3.66+3.39)/2=3.525元。以此價格買入,獲得的補償是0.135元,而股價的下跌也是0.135元。 這是市場博弈的均衡解,也說明同樣承諾價格下,補差承諾要弱于回購承諾。有趣的是,流通股股東在博弈過程中陷入了典型的“囚徒困境”,因為僅從現有流通股股東的角度考慮,最優的選擇是“用腳投反對票、用手投贊成票”——投反對票是為了在承諾有效期內打壓股價、獲得更多的補償,而當有效期結束時,股價將恢復到3.39元的水平,市值也沒有損失——當然,前提是投贊成票保證方案的通過。只不過,流通股之間、流通股與潛在買方的博弈使股價不可能被大幅打壓。 “補差劣于回購”這一結論有其現實意義,因為此前曾有試點公司在同樣的承諾價格下,將回購改為了補差,從而成為第二批試點中惟一將方案改差的公司。 回到中孚實業的實例中來。我們也可以通過“補差等于股價下跌損失”來建立方程(3.66-X)*50%=X-3.39,從而求出均衡解X=3.48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