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企面對竄貨隱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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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0日 08:07 中國證券報 | |||||||||
主持人:紀凡 嘉賓:中信證券研究部姚杰 非處方藥定價權下放
主持人:此次國家發改委對《藥品定價目錄》修訂,最大的變化是什么? 姚杰:此次藥品定價新政最核心的地方就是將非處方藥(OTC)的定價權下放到省級物價部門,而且省級物價部門對非處方藥定價有全部話語權,中央不再對非處方藥的價格給予任何指導。 原來,國家發改委要對《醫保目錄》內的全部1850種藥品進行定價(甲類的最高零售價及乙類的政府指導價),但從2005年8月1日開始,國家發改委只對《醫保目錄》中的處方藥(1561種)制定最高零售價,而將非處方藥(563種)最高零售價的制定權下放到省級物價部門。 對于非處方藥,國家不再規定指導價格,省級物價部分具有全部話語權。國家原來對藥品按甲、乙類區分定價時,對乙類藥品制定政府指導價,然后各省市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有5%的價格浮動,F在,非處方藥的定價權全部歸省級物價部門所有,國家發改委不再進行指導價格的制定。 主持人:《國家發改委藥品定價目錄》從表面上看,似乎新政策實施后,藥品品種增多了,從1850種增加到2124種,內涵是否也有所變化呢? 姚杰:通過附表的分析可以看出,其實質內容都是針對2004年版的《醫保目錄》的1850種藥品,內涵并沒有擴大。 首先,新舊定價目錄反映了對處方藥定價的集權和對非處方藥定價的放權。新定價政策實施后,國家藥品定價部門及地方藥品定價部門的權力劃分還是有所區別的。原來,國家發改委只對《醫保目錄》中1/4的藥品具有最終(最高零售價)的決定權,而新的政策實施后,國家發改委將對《醫保目錄》中近3/4的藥品具有最終(最高零售價)的決定權,而將小部分藥品(約1/4)的定價權完全下放。 其次,新舊定價目錄反映了對西藥定價的集權和對中成藥定價的放權。通過附表可以看出,新的藥品定價目錄實施后,雖然地方物價部門具有最終(最高零售價)決定權的藥品品種及比例明顯縮小,但是其中中成藥的占比卻明顯上升,這說明中央收回的主要是西藥處方藥價格的最終決定權,而由于中成藥中很大比例屬于非處方藥,故中成藥的價格決定權最終留在了地方。 對藥企存在一定副作用 主持人:新的《國家發改委藥品定價目錄》的實施首先迎來的是行業內的反對的聲音。此前,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就組織包括同仁堂、哈藥總廠、拜耳、楊森、諾華、施貴寶等十余家非處方藥重點生產企業召開了座談會,并于會后向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提交了《關于改變非處方藥價格管理權限問題的緊急報告》。據你們了解,醫藥企業反對的理由是什么? 姚杰:首先,是竄貨現象增多。由于非處方藥的定價權下放到地方,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同一藥品各地方最高零售價差異現象的發生。由藥品定價機制倒推,可以想象由于藥品零售價的不同,導致藥品批發價、甚至出廠價的不同,各地區竄貨現象也會相應增加。 其次,由于非處方藥企業需要帶著藥品材料在各省市間重復申報,而且地方藥品定價部門的權力被無限放大,勢必造成企業公關成本增加。況且,由于地方保護主義,可能會造成價格歧視現象的發生,部分藥品價格不能真正反映其價值,影響企業效益。 主持人:那么具體到不同類型的公司,對其成本影響又如何呢? 姚杰:對于以上的不利影響,我們經過與相關上市公司的溝通,認為新的《國家發改委藥品定價目錄》的實施可能會對相關企業造成一些影響,但這種影響不是災難或毀滅性的,而且由于各企業的產品性質、銷售網絡等等因素的不同,對各企業的影響也不能一概而論。 新的《國家發改委藥品定價目錄》的實施,對獨家產品的影響可能相對較小,而對于同質性產品而言,可能會因同類產品價格上升,擁有做市場的空間,而對原先享受優質優價定價政策的企業產生不利影響。 對于企業申報負擔的加重需要分3個方面考慮。就總量而言,由于國家發改委決定最終(即最高零售價)價的品種增多,故從全局考慮,企業的負擔不會增加,尤其是對處方藥企業而言。 就個體而言,企業原來如果是乙類藥品也需要每個省、市、自治區去單獨申請進入當地的醫保目錄,故企業目前因為是非處方藥同樣要各省、市、自治區的單獨申請備案,與原來相比,可能公關成本會有所增加。由此估算,對品種豐富的企業會較品種單一的企業付出更多的公關成本。 主持人:據你了解,各相關公司會采取哪些措施來應對? 姚杰:對于因零售價不同而引發的竄貨,企業只能盡量避免。作為藥品制造企業會通過保持出廠價的一致,從而控制進銷差價率和批發價的一致,并通過對銷售終端的控制來盡量減少竄貨的發生。但為控制竄貨的發生,勢必將增加企業成本。 發改委藥品定價目錄中藥品數目新舊差異成因 藥品種類 舊(種) 新(種) 原因 西藥中醫保編號為178的是緩解感冒癥狀的復方OTC制 1027(醫療)、 西藥1262 劑、醫保編號為665的是緩解消化道不適癥狀的復方OTC 1031(工傷) 制劑,這2個編號的藥品品種較多所致。 同一品種、不同劑型中成藥有的屬于處方藥,有的屬于非 中成藥 823862 處方藥,故對這類中成藥由于劑型不同重復計算所致 1850(醫療)、 合計2124 1854(工傷) 中央及地方藥品定價部門新舊權限對比 舊 新 甲類乙類處方藥非處方藥 數目(種) 45014001561563 占比 24%76%73%27% 國家發改委最高零售價 政府指導價 最高零售價- 省級物價部門-最高零售價-最高零售價 藥品定價新舊目錄中對中西藥定價權限的對比分析 舊新 甲類乙類處方藥 非處方藥 數目(種) 西藥3157121029233 中成藥135688532330 西藥70%51%66%41% 占比 中成藥30%49%34%59% 國家發改委最高零售價 政府指導價 最高零售價- 省級物價部門-最高零售價-最高零售價 資料來源:中信證券研究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