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廢止部分業務規則的公告(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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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0日 07:43 中國證券報 | |||||||||
為建立科學、規范的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體系、推動證券市場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的有關規定,在2003年9月1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廢 止部分業務規則的公告》的基礎上,本所對建所以來至2004年12月31日期間公布的業務規則進行了進一步清理。其中,已明令廢止、自行失效以及因業務發展不再適用應予廢止的業務規則共計116件。現將廢止業務規則目錄予 以公布。
特此公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