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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生總結試點 對價衡量標準應是非流通股送出數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9日 07:02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蔡鈺 發自北京

  “現在試點方案基本都出來了,但還沒有經股東大會表決,中小投資者仍有思考的空間,所以現在是對試點方案進行總結最有意義的時候。”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他認為,從方向上,股權分置改革是中國證券市場的攻堅戰,本來困難就很大,因此前兩批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意義應該得到充分肯定,“而更重要的是市場從中得出
經驗,這是試點本身的意義所在”。

  如果股改方案在股東大會上通過,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份都將變成流通股。華生建議,流通股股東要用長遠視角來考慮,珍惜這可能是最后一次的分類表決機會。“不要為了一碗紅豆湯,出賣了長子繼承權。”

  華生認為,股權分置改革啟動至今,試點公司當中,送股方案占了絕大多數,前兩批試點除了遇到先期已經預料到的種種困難之外,還出現的一個新問題是,即使股改方案本身由流通股股東表決通過了,結果市場也不一定能保護流通股股東,這使得本來就分散的、弱小的中小投資者承擔了更多的改革風險。“三一重工(資訊 行情 論壇)、金牛能源(資訊 行情 論壇)的走勢就說明了這個問題,設計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方案時,沒有考慮市場的不確定性。”

  他總結說,在使用送股方案時,市場普遍接受了“10送幾”的說法,但這個說法對市場有誤導。“實際上現在的計算方式是流通股股東每10股得到幾股,而不是非流通股股東每10股送出幾股,應該叫‘10得幾’。”華生表示,這樣一個衡量標準不僅是叫法上的誤差,同時也有誤導市場的可能。

  華生認為,在兩批試點過程中,監管層沒有總結出一個硬性的對價比例,但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一種隱性的引導,這個比例引導以首家通過方案的三一重工的10得3為水平線。

  “10得3是按流通股股東得多少標準來衡量的,但這樣的一個送股比例大多數上市公司支付不起,特別是一些控股比例小的國資和民營企業。”華生舉例說,當初買殼上市的民營企業,為了規避要約收購,都是卡著30%的要約收購上限來收購的,假如有70%的流通股股東按照市場趨勢索要10得3的對價,那么非流通股股東送完股就只剩下9%的股權了,連保持控股地位都有問題。

  “如果要有標準的話,應該按照送出比例來制定。”華生建議,支付對價的方案要真正回歸到10“送”幾的標準上來。他同樣以市場認可的三一重工送股比例來舉例,按照現在證券市場上流通股所占比例大概在36%、非流通股比例64%的情形,流通股每10股得到3股多的話,非流通股股東大概送掉自己持有的20%。

  華生表示,以非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數量來作支付對價基數,符合均衡負擔原則。“這跟賦稅比例原理是一樣的,非流通股股東送股數量多,說明你的持股基數大,也就是說明在股權分置問題中,由你造成的原因也大。”

  他同時還建議,往后的上市公司考量改革方案時,也可以參考農產品(資訊 行情 論壇)的做法發行權證,同時,監管層出臺一些針對市場改革的特殊配套措施。“比如小企業由于存在被操縱的可能性不適合發行權證,那么可以規定股改中的權證不上市流通,這樣就沒有了操縱的空間,另外還可以把對價和認沽權證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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