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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銀萬國研究認為:H股不應該取得對價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1日 10:33 證券時報

  本報訊 (記者 夏雄偉) 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研究人員日前在寧波回答來自香港機構投資者提問時表示,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H股持有者無權取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含H股的A股公司只要向A股持有人支付對價即可。

  申銀萬國研究所認為,對價的法律依據是發行A股時,《招股說明書》上有承諾,發起人股不上市流通,現在要解決股權分置,非流通股要取得流通資格,它改變了招股時的契
約,所以,非流通股股東要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行H股時,《招股說明書》上并沒有發起人股份不可以流通的承諾。其次,解決股權分置后,原來公司的非流通股是在A股市場流通而不是在H股市場流通。第三,H股的發行價大部分在凈資產值附近,發行時溢價水平很低;而A股發行時的溢價水平往往較高,為發起人股份的股東權益增值做出了很大貢獻。

  他們認為,股權分置改革中,對價可以把H股摒棄在外,相應提高了A股的投資價值。目前,以總股本加權平均計算,A股相對H股的溢價水平大約在26%。如果含H股的A股平均能取得10送3股的對價而H股沒有,則含H股的A股投資價值已經超過H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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