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三公司披露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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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6日 07:59 證券日報 | |||||||||
風神股份每10股送4.2股,華發股份每10股送3股,長力股份每10股送3股 本報記者 劉興龍 朱燕琳 燕海濤 長力股份、風神股份和華發股份今日披露了各自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其中,長力股份對價方案為每10股送3股,風神股份對價方案為每10股送4.2股,華發股份對價方案為每10
風神股份于2005年7月5日召開三屆六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公司七家非流通股股東向現有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送4.2股的比例支付對價。 風神股份控股股東承諾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24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其他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將在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在遵守這項承諾期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當連續5個交易日公司二級市場股票收盤價格均達到7.5元時,方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此外,風神股份控股股東今后用于管理層股權激勵的具體股份數額、轉讓和上市交易條件、期限等將在股權激勵方案中根據國家規定另行確定。 華發股份于2005年7月5日召開五屆二十五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東及暫不上市流通內部職工股股東向現有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支付對價;向發行后三年可上市流通內部職工股股東按每10股送0.7股的比例支付對價。公司控股股東珠海經濟特區華發集團公司承諾將無償代暫不上市流通內部職工股股東支付對價。 華發股份非流通股股東承諾: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兩個月內,華發集團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不超過1000萬股。 華發股份非流通股股東補充承諾:除滿足中國證監會在《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要求的條件外補充承諾:只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可以掛牌出售所持有的股份:1、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滿36個月;2、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當且僅當出現連續5個交易日公司二級市場股票收盤價達到或超過截止2005年6月18日前30個交易日公司二級市場股票的收盤均價6.41元上浮50%即9.62元后。 江西省唯一一家股改試點企業——長力股份今日披露,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方案為每10股送3股,共支付3000萬股。據悉,與此前傳聞的每10股送2.5股的預案相比,長力股份今日公布的方案提高了對價比例。該方案是基于各地投資者的反饋意見、參考可比公司的市凈率水平并考慮公司的發展前景,且與江西省國資委溝通后確定的。 長力股份非流通股東承諾,自非流通股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遵守前項承諾的前提下,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長力股份總數的1%的,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 同時,公司控股股東江西汽車板簧有限公司在遵循前述所有承諾以外,還特別承諾:其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所持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的承諾期期滿后,36個月內當且僅當在公司股票價格不低于因公告被確定為進行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單位而停牌的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05年6月17日)的收盤價3.39元時,才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