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中捷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中捷縫紉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臨時)會議由董事長蔡開堅先生召集,公司證券投資中心于2005年6月19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會議通知。會議于2005年6月24日上午9:00在上海浦東東方路778號紫金山大酒店六樓H廳召開,應出
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其中現場出席董事8人,董事李瑞元因出國而書面委托董事蔡開堅出席本次董事會并行使投票權;公司部分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中介機構代表列席了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會議由董事長蔡開堅先生主持,與會董事審議并以舉手表決方式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中捷縫紉機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該方案主要內容為: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一定數量的股份作為對價,使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利。流通股股東按照每1股獲付0.45股的比例取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股份。
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的兩個月內,若公司股票的二級市場價格低于每股人民幣4.33元(若此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事項,應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則非流通股股東中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將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公司社會公眾股股份,增持數量不超過1000萬股,增持股份的資金為中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自有資金。同時中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諾在增持公司社會公眾股計劃完成后六個月內不出售所增持的社會公眾股股份,并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對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蔡開堅及其關聯人蔡冰、中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諾,在所持股份獲得流通權后三年內不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掛牌向社會公眾出售。此后二十四個月內,若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掛牌出售股票,出售價格不能低于每股人民幣8.66元(若自非流通股獲得流通權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事項,應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有關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詳細內容見《中捷縫紉機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關于召開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議案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中捷縫紉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0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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