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吳鵬飛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決定取消現行的“加工出口專用鋼材”增值稅減免政策,從2005年7月1日起恢復增收增值稅。
此政策的出臺是繼鋼胚、鋼錠和鋼材出口退稅后的一系列政策的組成部分,屬于政府
對鋼鐵行業宏觀政策調控的“組合拳”之一。
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曾造成經濟緊縮,國家為支持鋼鐵行業的發展、支持鋼鐵產品對進口產品的替代以及鼓勵加工企業采用國內產品,對進口替代產品給與一定的稅收優惠,其中就有對加工出口專用鋼材增值稅減免。從近幾年發展來看,政策的實施迅速提高了加工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初始目的已經達到。但隨著國內產業發展,國家對附加值的追求和產業的規劃發展則上升到新的高度。
本次政策出臺標志著繼鋼胚、鋼錠和鋼材出口退稅取消后,國家對鋼鐵的補貼性政策已完全取消。本次調整的一個作用是降低國內生產企業的競爭力,削弱市場對國內鋼材的需求。從了解的信息看,國家并不是以削弱需求為目的,而是對出口產品結構的進一步調整,需求減弱只是市場政策作用的副產品。而且,從歷年交易量看,本次恢復對加工出口專用鋼材征收增值稅,對行業的絕對影響并不大。
不過,結合前期出臺的政策,可以看到國家宏觀調控的意圖是很明顯的,而且與即將出臺的產業政策也是遙相呼應的。隨著對外出口政策的調整已基本進入最后階段,預期未來的調整政策將主要針對國內市場展開。從另一個角度而言,政府稅收補貼政策與WTO也是矛盾的,此次政策的調整也符合WTO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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