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名單揭開德恒理財全圖 50余家金融機構失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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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2日 07:20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項北飛;見習記者 文至 新疆、重慶報道 生來。死去。 對于一個有著合法外衣的金融公司,德恒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德恒證券”)的生命歷程與那些委托理財資金密切相關。這家注冊資金僅僅7億元的小型券商,一度在委托理
然而,僅僅是在更名三年以后,曾經的輝煌只留下一地債務,幾個被告。 一份來自德恒內部檔案的客戶資料顯示,為數不少的銀行、信用社資金曾經深陷德恒委托理財的泥沼。根據記者的初步統計,這些合同金額總計接近40億元的規模,差不多占到該資料所顯示的整個合同金額的13%左右。 由于缺乏起碼的公開信息和查詢渠道,目前依然無法證實,其中有多少資金已經得到償還;也無法知道,那些沒有得到償還的資金,將面臨著如何的解決結果。 但是無論如何,這些事實的存在,以及與這些事實相關的諸多細節,都在拷問著金融市場的監管體制。除非得到一個有效的答案,德恒的陰影毫無疑問將繼續存在。它將繼續為那些天生喜歡冒險的人提供僥幸;卻注定為更多的人,乃至整個社會留下災難的隱患。 三類業務進賬310億元 這一套共計近200頁的客戶名單和相關資料,勾勒了德恒證券曾經的業務全圖。 資料提供者稱,該資料直接從德恒檔案中提出,是在德隆崩盤以后,德恒兩次審計——一次是德恒證券自己委托的審計,一次是在德恒案發后重慶市公安局所委托。這兩次審計的審計機構都是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下稱“立信長江”)——的最主要的基礎材料之一。 資料共包括八個附件,包括:德恒全部三方監管業務;2002年3月18日前非德恒業務;2002年3月19日至2002年9月18日非德恒業務;2002年3月19日至2003年9月18日德恒業務;2002年9月19日至2003年9月18日非德恒業務;2002年9月19日至2003年9月18日德恒業務;2003年9月19日以后非德恒業務;2003年9月19日以后德恒業務。 全部資料涉及合同3441份(包括個人客戶和機構企業客戶),合同金額總計310億元左右,涉及合同的起止日期從2001年1月到2004年11月。資料具體內容包括,合同受托方、合同編號、合同委托方、客戶姓名、資金賬號、合同金額、合同利率、期限、資金存放點以及委托方式等13項內容。 其中,按照該資料顯示,德恒證券的全部三方監管業務共涉及合同589筆,合同金額達57億元左右。這些合同簽訂的時間,覆蓋了德恒證券作為一個工商企業存在的全過程,也包括在德恒證券作為一個工商企業正式誕生以前,部分以金新信托的名義受托的合同。 “非德恒業務”涉及合同708筆,合同總金額67億元左右。這些合同的受托方絕大多數為金新信托,另有一些為德恒證券的前身重慶證券經紀公司(下稱“重慶證券”)。這和目前所清楚的事實基本一致:重慶證券在蛹化為德恒證券以前,已經開始展開委托理財業務;并且,金新信托的理財業務被帶進了后來的德恒證券。 此外便是以德恒證券為受托方的業務,涉及合同2144份,合同總金額為187億元左右。 有心者注意到,該資料提供的數據,和此前檢察院據以提起訴訟所依照的立信長江提供的數據有所差異。 根據該事務所提供的數據,“(德恒證券)公司所提供的德恒證券蓋章的理財合同共2579份,合同總金額為217.38億元……共涉及413家機構和772個個人”。而公訴方據以起訴則稱:“德恒證券……采取承諾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088918.66萬元”。 德恒檔案資料所提供的數據,不管是合同份數還是合同總計金額,都較審計后的數字為大。其中排除檔案資料中重復計算的原因以外,也許還包括審計確認的原因。但如果僅僅觀察一個金融公司運行的內部,而不是涉及到定罪量刑的話,也許影響不大。 該資料顯示,成為德恒證券客戶的各種企業、機構,幾乎遍及全國各地。從數量上來說,新疆地區毫無疑問占了第一。但從機構的“出手大方”、合同金額巨大來看,上海則名列前茅。 研究客戶名單,會發現一些有意思的東西。一方面,一些大名鼎鼎的國有機構出現其中;而另一些名不見經傳,甚至連“114”也查不出電話的機構,亦在其中屢屢出手。 一種比較普遍的分析認為,后者不過是一些“殼”公司,其作用也許只是替身后的出錢者遮擋。但這種分析是否可靠,還有待于進一步的調查。 出現在德恒證券客戶名單中的,還有一類資金特別引人注目,那就是財政資金和各種社會基金。各種社會基金進入券商委托理財是否合法,也許尚有爭議。但是財政資金如何得以進入,卻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四川省內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林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他們確有1800萬元的資金在德恒證券委托理財,并且至今沒有收回。“我們正在跑省里邊和市里邊,希望能用財政把這個沒收回的錢補足。” 據林介紹,該市住房公積金的總盤子在3億元左右,但他因為剛剛調來,對進入德恒證券委托的1800萬元的具體情況并不清楚。目前,中心至今還沒打算起訴。 50余家金融機構失陷 德恒證券客戶中,一個無法忽視的現象是,大量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金出沒其間。 按照記者的粗略統計,這些出沒其間的金融機構共計有50余家,合同金額超過44億元。撇開短期頭寸和資金投資領域相對寬泛的信托投資公司,也在40家以上,金額在40億元左右。 這筆資金占檔案資料中合同所涉及金額的10%以上。 農村信用社是其中的“絕對主力”。商業銀行則只有幾個名字出現其中。在該資料中出現的50余家金融機構中,農村信用社超過30家,而股份制商業銀行僅有招商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光大銀行、華夏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以及重慶萬州商業銀行等幾家。 但是也有銀行業資深人士認為,在德恒事件中,進出于德恒證券賬戶的來自銀行的資金遠遠大于這個數據。但由于它們大多采取“借殼入世”的辦法來規避相關規定——按照相關法律,銀行自有資金不能進入第三方委托理財——比如通過貸款給某企業的名義,然后進入理財市場。因此它們的名字就不會出現在德恒證券的客戶名單之中。 就德恒案來看,這種說法目前還沒有得到更多的證實。但是從德隆崩盤牽連德恒案發以來,屢屢出現的商業銀行貸款風波,其所貸客戶又成為德恒證券理財客戶這一邏輯分析,此種觀點也不無道理。出現在客戶名單中的金融機構,其資金來往形式,一是國債委托理財,二是兩方固定,三是短期頭寸。 部分接受記者采訪的金融機構都有各自的解釋。 重慶市永川信用社,從資料上看來,在12次合同中共計有合同發生金額4億元。該信用社資產保全部一位姓朱的經理稱,他們如今還有三四千萬沒有收回。但朱經理表示他并不清楚這些理財業務是怎么回事,因為他是在“德恒出事后”才調過來的。 同是重慶的一家信用社,重慶璧山保家信用社,資料顯示共有三份合同總金額2500萬元的委托理財業務。但該信用社陳主任和會計人員均稱他們不知情,“你應該問問咱們聯社”。 光大銀行太原分行,因17份合同達到總金額3億元左右而引人注目。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該分行私人部一負責人“在向領導匯報”以后,對記者的疑問進行了解釋。 該人士說,在2002年到2003年上半年之間,該行確實曾應客戶的要求,以“代理資金轉帳”的方式,與德恒證券發生過關系。但是這些資金已全部如期收回。而另一方面,“他們當時沒有對德恒證券出具任何開戶資料,都是客戶自己在德恒開戶”。至于是否保底,他說:“那是他們證券業一種普遍的做法”,與銀行沒有什么關系。 他推測說,德恒證券的客戶名單上之所以出現以該行為客戶單位的情況,“可能是德恒內部管理的時候的集中開戶”。 憑著這些說法,也許很難了解全部真相。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如此大量的金融資金持續地進入一個違規乃至違法的金融公司,這應該不是一種偶然。 但是,要什么時候才能知道真相? 22億“黑洞”路線 實際上,即使直到今天,大多數人都只能看見事實。對于德恒證券和進入它的資金來說,有一種事實無可否認,那就是各方資金進入德恒證券以后,至少有一部分并沒有按照合同乖乖地呆在自己的賬號上。 它們在劇烈地運動,在德恒證券所依附的德隆體系內部,在普通人看不到的地方。 按照此前檢察院所依憑的立信長江的審計報告的說法,“公司吸收的資金主要用于購買新疆屯河(600737)、湘火炬(資訊 行情 論壇)(000549)、合金投資(資訊 行情 論壇)(000633)等股票;購買國債、并跨賬戶對購買的國債進行回購;支付委托理財合同本金及利息;調撥至其他單位(如上海創索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上海華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金新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理財的中介費及理財費等”。 公訴方指控:“至案發時尚有680861.20萬元”沒有兌付。 這只是大致的一個輪廓。關于其中的合法與不合法,罪重與罪輕,控辯雙方在6月7日開庭的德恒審判中,已經各盡所能地進行了辯護。 但是,關于其中涉及的一筆22億元左右的資金,即使連辯方律師也深知,那是徹頭徹尾的犯罪。 這筆資金的詳情陳列于一份由德恒證券在案發前后出具的一份《無對應資產(我方劃出資產)》表中。作為證據,該表附于德恒證券原總裁韓新林的辯護律師陳敢,于2004年5月撰寫給德恒證券的《法律意見書》。該意見書已經作為證據遞交公安機關,并在開庭時舉示。 根據《無對應資產(我方劃出資產)》表,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所涉及到的226570億元客戶資金的整個運作。簡單來說,那就是一個被挪用、被劃轉然后又拆東墻補西墻的過程。 成立于1995年,截止到2000年,接受捐贈的資金總額已經超過1000萬元的湖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相關資料顯示,該公司至少有合同金額總計600萬元的資金曾經在德恒證券理財。但該基金會相關負責人在此前的媒體報道中,以及記者6月20日的電話采訪中均予以否認。 《無對應資產(我方劃出資產)》表顯示,在一份編號為A20030758的合同下,基金會本來存于賬號16891的200萬資金,其“資金去向”一欄清楚地顯示:2003年11月28日,97萬被從德恒證券武漢營業部劃往該公司上海周家嘴營業部,用以兌付合同編號為A20030385的贛州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的到期本金。 另一個例證是,重慶璧山保家信用社在編號為A20020351合同下的1000萬資金的去向。早在2001年12月19日,這個續簽該合同下的1000萬元就已經被劃往上海景象投資公司,資金到期后,由該公司重慶市中山支路營業部利用中山三路營業部放在該處的1700萬元資金墊付,另有500萬元續簽。 而不管究竟是以哪種方式,光大銀行都曾經出現在德恒證券的客戶名單中,并投入了大筆資金。該表顯示,在光大銀行名下的一份從2003年4月14日起始的合同上,2500萬元的資金,其中100萬元于當月17日被從原資金存放點德恒證券太原營業部劃往上海創索投資管理公司;同月24日,另2000萬元又被原資金存放點劃往上海西域實業投資公司。 根據目前業已公諸于眾的事實,指揮德恒證券劃款的上海友聯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依托自行開發的SAP及CRM系統,可以對德隆控制的金融機構的頭寸監控到分,因此得以精確地從德恒證券各個營業部劃帳,用以救急。 但是,劃來劃去,他們依然劃出了黑洞。 還有一個有意思的問題是,根據相關審計報告,該公司在吸收公眾存款的過程中,實際支付的理財費用達7000多萬元。按照在法庭上的說法,支付給中介機構的費用被稱之為中介費,而支付給個人的則被列入理財費用。 那么,都是什么樣的個人,拿走了這7000多萬元呢? 德恒已經死了。德恒之死如果不能從一個個案中得到提升,難保不會有另一個德恒的誕生。 因為資金,以及那些掌握資金資源的人,總是充滿了沖動。 鏈接: 1、三方監管 三方監管就是把錢擱在A券商,由B券商把賬戶鎖定進行操作。比如客戶把保證金擱在某證券公司,由德恒證券鎖定賬戶操作。 2、兩方固定 所謂兩方固定,實際上就是保底與不保底、多出收益部分是否分成的一種方式。比如國債理財承諾12%的收益,如果高出的收益部分不分成,就是兩方固定;如果分成就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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