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6日電】(記者 毛曉梅 張旭東) 為穩定股市預期,增強投資者信心,中國證監會在廣泛征求市場意見的基礎上,從16日起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票。那么,這一政策將發揮什么效應?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法律專家。
據介紹,上市公司回購其發行在外的股份,作為上市公司調整其資本結構、穩定股價的重要手段,在西方發達資本市場上屢見不鮮。總體而言,各國對于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
立法類型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以美國、英國為代表,這些國家的公司法一般實行授權資本制,原則上允許公司購買自己的股份,并可以列入庫存股,無須注銷;另一種是以歐盟國家、日本為代表,這些國家實行法定資本制,原則上禁止公司購買自己的股份,但也有例外情形,如實行員工持股計劃等可不必注銷股份。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回購其股份主要基于以下五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公司進行股份回購是由于公司管理層認為股票價格遠遠低于公司的內在價值,希望通過股份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重低估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從而穩定股票價格,增強投資者信心。
二是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于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份,從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利指標的壓力。從這個意義上說,股份回購也是公司主動進行的一種投資理財行為。
三是作為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如公司實施管理層或者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直接發行新股會稀釋原有股東權益,而通過回購股份再將該股份賦予員工則既滿足了員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權益。
四是股份回購使公司股價上升,相當于以一種特別股利來回報股東,但股東無需繳納現金紅利稅。
五是上市公司進行反收購的有效工具。股份回購將導致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減少,潛在的敵意收購人可從市場上購買的股份相應減少,沒有足夠多的股票對抗原來的大股東,從而大大減小了公司被敵意收購的風險。
據介紹,在上述五個因素中,回購對于穩定公司股價的作用尤其突出。在西方國家,股份回購也是政府穩定股市的重要手段之一。無論是美國1987年“黑色星期一”、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還是“911”事件發生后,在市場暴跌出現恐慌時,監管部門為保持市場的穩定,一般都會放松管制,允許上市公司動用資金,甚至向上市公司提供低息優惠貸款購買自己的股票,以防止股市出現崩盤。
作者:記者毛曉梅張旭東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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